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解读:即不晚于2017年7月31日前注册的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
解读:
(1)取消了“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
(2)取消独占许可类型知识产权
(3)根据获得难易程度划分为I类、Ⅱ类(Ⅱ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企时,只能使用一次)
(4)明确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使用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解读:原“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领域改成“先进制造与自动化产业”领域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解读:取消了“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限制
5、企业2015~2017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关要求:
(1)上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含)以下的,比例不低于5%
(2)上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至2亿(含)的,比例不低于4%
(3)上年度销售收入在2亿以上的,比例不低于3%
解读: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占比由6%降为5%
6、2017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解读:满分100分,需达到7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