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成效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的市、县(市、区)
2、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较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等工作成效突出的市、直辖市辖区
1、2017年对上述市、县(市、区)在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评审时予以优先支持,,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对上述市、县(市、给予优先倾斜和支持。
2、2017年对上述市、直辖市辖区优先支持设立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优先支持在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