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投资高达1.3亿元,发展如日中天的矿业企业,居然因为舒长胜、范秀芳无休止的闹访和诉讼,以及渭南中院、陕西高院的“鼎力相助”而变得举步维艰。
潼关县鑫源矿业有限公司
党西北、康祥飞出资3500万元,于2007年2月9日正式收购陕西省潼关县鑫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矿业公司”)及其遗留问题。
所谓的“遗留问题”就是舒长胜、范秀芳夫妻曾经参与鑫源矿业公司探矿、采矿,鑫源矿业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百让跟舒长胜、范秀芳夫妻签订的一纸书面分成承诺。
舒长胜、范秀芳夫妻探矿期间,有一个不得不说的“插曲”,2006年2月19日,舒长胜、范秀芳夫妻与鑫源矿业公司签订了探矿合同,同年12月11日,舒长胜、范秀芳的探矿队擅自进入中国黄金公司的探矿区,引发火灾安全事故。为此,潼关警方立刑案侦查,潼关县人民政府勒令鑫源矿业公司停业整顿,鑫源矿业公司决定退出并将股权全部转让。
如今,舒长胜、范秀芳夫妻俩的期望不仅仅是“分成问题”,而是要彻底霸占鑫源矿业公司。第二天(2007年2月10日),党西北、康祥飞正准备接管鑫源矿业公司时,发现舒长胜、范秀芳带领100余村民“捷足先登”,已经将舒长胜、范秀芳办公室、选矿厂、矿井口等重要场所占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