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江苏省南京市的宋某遭到了一个“葫芦头”的敲诈勒索后,一直闷闷不乐。前不久,,宋某毅然决然地向天长警方报了案,警方迅速展开调查,终于将“葫芦头”绳之以法。3月23日下午,。
2018年3月1日上午,,向值班的刑警叙述道,他姓宋,江苏南京人。2017年3月份的一天,他在汊涧镇购买石头灰时,一个“葫芦头”(“光头”的意思)带着几个“小黄毛”、“小杂毛”拦住了他的车子,无理纠缠。当时,宋某承包的工程工期在急,万般无奈之下,只好“花钱买安”,被迫给了“葫芦头”14000块钱,才得以离开。一年来,因为这件事,宋某一直耿耿于怀,郁郁寡欢。今年2月28日下午,,宋某顿时来了精神,思考了一夜后,最终打消了顾虑,。
接到报警后,,很快就发现,那个“葫芦头”就是来安县半塔镇村民郑某(化名)。连日来,,历尽艰辛,3月8日下午,在汊涧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终于将躲藏在一处民宅里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抓获归案。经过艰苦的审讯,坐过大牢的郑某不得不如实交代了一年之前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宋某14000元的犯罪事实。
3月23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郑某因为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天长警方刑事拘留。此案也成为我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拉开帷幕以来侦破的第一起刑事案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