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农机投诉调解协议签订会上了解到,针对我市24户农户买的打葫芦机老出故障,当天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农户、生产厂家、4家农机公司签订了调解协议,由厂家山东德州沃鑫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对打葫芦机的部分零部件进行更换,并延长“三包”期限1年;由经销商——我市4家农机公司给24户农户各补偿1万元(共24万元)。
今年9月7日,市消费者协会接到24户农户投诉称,他们以每台13.6万元的价格买的打葫芦机老出故障,他们向经销商——我市4家农机公司反映了多次,农机公司只是给修修,前面修好后面又坏了。
由于该案涉及24户农户、4家农机公司,案值达300多万元,市消费者协会迅速组织人员调查。
经查,今年8月份,前旗、五原、临河、杭后、磴口的24户农户分别从蒙发公司、益民公司、宏祥公司、立华富公司购买了24台打葫芦机(每台13.6万元)。这4家农机公司是从生产商山东德州沃鑫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进的货。所进的打葫芦机没有国标、行标,是山东德州沃鑫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根据自己制定的标准生产的。
为了维护农户的权益,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远赴山东德州,请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帮忙给沃鑫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做工作,最终与该公司达成一致,由该公司对打葫芦机部分零部件进行更换,并延长“三包”期限1年;由我市4家经销商给24户农户各补偿1万元(共24万元)。
巴彦淖尔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贾钧连
本期编辑 刘亦伦 校对 乔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