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因为专业原因,花了8000大洋买了一台单反,佳能70d,配的是18-135狗头。
这个价位的单反,属于中下,比入门机稍微好一点。但这是我那时作为学生,能够买得起最好的机子了。
当然了,那时我并没有这么多闲钱,8000多大洋啊!
大学时,我一个学年的学费加住宿费,差不多7000,一个学期生活费7000,再加上老姐们给的“爱心补贴”,一个学期差不多近万。
我大学所在的城市,历史名都,连四线城市都算不上,晚上一到九点,连公交都没有。连别说像样的娱乐场所了。
在这里,一个学期有近万的生活费,可以活得很滋润了。
学校在北方,作为一个地道的南方人,难免有些娇气,吃不惯比筷子还粗的烩面,一元两个硬邦邦的馒头管饱,但噎着慌,还没味。羊肉泡馍隔着几条街都闻到那股子膻味,一大锅羊肉谁知道来回煮了几天。
上大学那三年里(实习回到了南方),除了下馆子就是点外卖,还谈了几个女友,生活费一到学期末就捉襟见肘,幸好女友都比我有钱。开学我天天带女友到处尝鲜,期末女友餐餐领我去食堂,吃着六元一荤两素的套餐。
那台8000多大洋的单反,是我和女友合资买的。
但一直寄存在我这里。
那时做梦都想买台单反,便宜的看不上,贵的买不起,于是想着到闲鱼或58,买个二手的,上百度一查,又被那些血淋淋的受骗经验吓着了。
女友是个恬静的女生,每天写日记,喜欢穿裙子。长得不美,胜在优雅。一直到后来,才知道她爸是开大奔的,有几个厂,生产装饰灯的水晶。
单反是我选的,是我买的,也一直是我在用。
我知道她买,完全是因为我想买。
所以,我用我们买的单反,给她拍照,只给她拍照。
一直到我们分手。
记得高晓松,曾在一个访谈节目中说过一段话,原话忘了,意思是说,男人每隔三至五年,看以前的自己,都有一种抽死自己的冲动。
那时的自己,终究是任性了,终究是自私了……所以,终究还是没走到头,中途各奔东西了。
单反她没要,说送给我。
我厚颜无耻地,收下了。
两张16G、一张32G的内存卡,都是她的音容笑貌。
然后,毕业了,在一家新媒体公司上班,朝九晚五。
单反摆在办公室的抽屉里,渐渐蒙尘,没有时间是假,没有可拍的人是真。
以至于后来,搬了办公室,落下了,隔了一两个月才想起。
回去找,已经没有了。
不知道是何人拿走了。
心痛,8000大洋啊!破财免灾,自我安慰。
当我完全忘记,或者说,接受了这个现实时。
有一女同事离职,交接完她手头做的号,闲聊,她随口提及,抽屉里有台单反是你的吗?
惊喜来得太突然了。
那抽屉有我用过的笔记本,扉页有我的名字。
拿来单反。里面的照片还在。
阳光下,怒放的花朵,鲜红的雪纺裙,衬得她的肌肤那般娇嫩。
事隔多年,想问候一句,你还好吗?
却是那般艰难。
只怪当初分手,是那般决绝,那般不留退路。
原来,我们真的不会再见面了。
原来,两个人的感情可以那样脆弱,不需要风雨,就可以碎成渣,碾作尘。
现在,我们相隔1048km;假如,曾经在抱你时,我再用力些,你是不是就不会走了。
不敢打听你的消息。你幸福,我会妒忌;你不幸福,我会难过。
……
两年以后,我终于有勇气删除所有你的照片。
当点击确认那一刻,
我知道,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至少这辈子。
愿每一个孤独的灵魂,都有梦可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