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3日,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这是中国第一例在交易所公开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普华永道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团队为该例绿色公司债券提供了公开发行前的鉴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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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公司债券是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的公司债券。绿色债券起源于2007年欧洲投资银行(EIB)发行的气候意识债券,之后直到2013年国际金融公司与纽约摩根大通共同发行IFC绿色债券之后,绿色金融市场开始蓬勃发展,截至2015年9月底,全球总共发行了497只绿色债券,且发行量逐年递增。
为践行“十三五”规划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国内债券市场支持绿色产业,2016年3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1、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要点
《通知》对绿色公司债券的定义、报送材料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信息披露和报告的要求、第三方评估或认证的要求、申报受理、审核和标识等全方位进行了阐述,为公司着手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指明了方向。
除按照《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的要求报送材料外,发行人应建立绿色项目的评估和筛选、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信息披露等的绿色公司债券内部制度和流程,并在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募集资金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别、项目认定依据或标准、环境效益目标、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等内容。此外发行人需提供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绿色产业项目的承诺函,以满足《通知》对报送材料的要求。
区别于传统的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的核心在“绿色”。《通知》从制度层面上规范了绿色公司债券的“绿色”特征,以确保募集资金被应用于有利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项目。在着手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前,发行人应对绿色产业项目界定的标准和要求有全面的理解。公司可以参考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来认定绿色产业项目。《目录》从节能、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清洁交通、清洁能源、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6大类(一级分类)和31小类(二级分类)上界定了合格的绿色产业项目,并在《目录》中备注了相关的行业指南/国家标准。发行人需要对这部分行业指南/国家标准进行详细解读,最终结合公司自身情况,选择适合于本公司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绿色产业项目。
为了充分说明债券的“绿色”特征,《通知》鼓励发行人在发行前聘请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就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是否属于绿色产业项目出具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绿色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持续跟踪并定期披露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绿色产业项目进展和环境效益等内容,《通知》鼓励发行人按年度向市场披露由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对绿色公司债券支持的绿色产业项目进展及其环境效益等实施持续跟踪评估。
2、国际实践分享
绿色债券在国际市场中已经成为一个比较成熟的绿色金融产品。伦敦、纳斯达克、卢森堡等国际证券交易所均建立了绿色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则。其中,纳斯达克还引入相关退出机制,如发行的可持续债券(为绿色债券的一种)在存续期内存在不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要求、不履行报告义务等情况,可能面临降级为普通公司债券的风险。
3、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意义
伴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企业在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投入将不断扩大,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可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向公众表明自身往环境友好型企业发展的决心,为推动全球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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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旻
普华永道中国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服务合伙人
电话:+86(21)2323 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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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家石
普华永道中国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服务高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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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牡丹
普华永道中国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服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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