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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莱塔

2020-12-01 22:37:17


余庆庆第一次看见格莱塔是一个秋天的深夜。


那天晚上11点多,他像往常一样,从西安顺城巷一栋居民楼最上头的小阁楼往外张望,手里拿着根苞米。一只白猫从他斜对角的楼上跳过来,盯着他的手,但是隔了三四米就不再走近。他把苞米粒子均匀洒在窗户沿上,然后托着腮呆呆看着古城墙,看一溜烟儿青灰色的全坡顶屋檐,看深紫色天上的星星。


远远地,他发现一个金棕色头发的外国姑娘在城墙一角露出个头。他看了一眼,然后低下头去找那只猫,猫踟蹰着,犹豫地叫了一声。


等他再抬起头来,这个姑娘已经爬到了城墙上,先是蹲着,然后小心翼翼地双腿蜷屈,在城墙外沿坐了下来,两条腿垂在空中,晃晃悠悠的,很惬意地往远处看。


“这个哈巴儿….”余庆庆默默用重庆话骂了一句,不栽死她个洋婆子才怪哩,坐在12米高的城墙上头,下面光溜溜的净土,作死吧。想着也觉得奇怪,城楼八点半就关闭了,平时上头连个鬼也没有,她是怎么爬上去的?想着,又仔细看了她一眼,果然白的像鬼,隔得太远,脸看不清楚,只看到所有头毛都光溜溜绑到后头去,身上穿个无袖红T恤。


楼下老太婆养的狼狗在叫。这狗从第一天开始就看他不顺眼,今天下班从楼下上来,它隔着铁门狂吠,像个要债的仇家,眼神死死盯着余庆庆,口水嘀在鞋垫子上。余庆庆按捺着慌乱走过去,又回头看了狗一眼,心想啥时候得攮它一顿才解气。


余庆庆趴在台子上抽完了一支烟,心头才舒坦了一点。


天的蓝色压在扎实的城墙上,城墙的黑让天空看上去很轻松,也让余庆庆觉得很踏实。虽然下个月的房租还没着落,但至少不像在重庆,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余庆庆的爹在重庆当棒棒,挑一次货挣五块,五十多岁的人,挑着一百来斤的货物爬坡上坎,竹棒把他的皮肤磨得像一层牛皮,卷起的裤管下面小腿肌肉骨突,像绑了个球。


他初中毕业,从忠县出来,发誓不做棒棒,被朝天门码头的船老板招到船上,其实照样是扛沙子、拉货、给游客扛行李,牛一样靠力气过活。有时候从重庆运货去武汉,来回一个星期,到了晚上他躺在甲板上,仔细辨认江边炊烟里的味道,想到老家种的苞米秧子烧掉的青气,心里有个地方空出来,无论如何也填不满。他弄不清楚那是什么,也不觉得应该弄清楚。


船上第四个挑沙工死的晚上也是个标准的重庆夏天,热气像一个巨大的蒸笼从上倒扣下来,船昏死在嘉陵江上。比他早上船五年的五十多岁的刘福玉蹲在船头洗衣服。


刘福玉老家在绵阳,是个老光棍。来船上之前做了几十年的保安。他了洗一会儿就站起来捶捶背,严重的腰痛让他没法蹲超过五分钟。余庆庆抽着烟,眼睁睁地瞧着刘福玉站了起来,在围栏那里晃了晃,栽了下去。余庆庆站起来叫了一声,意识到自己骇得发不出声。他跳下甲板大喊救人,连衣服也没脱就一个猛子扎到江水里,探到底,除了一根烂掉的纤绳和石头,什么都捞不着。


嘉陵江水看上去静静的,浅浅的,这个夏天没下雨,岸边的石头在船头灯的照耀下像块惨白的骨头。余庆庆游出来,突然觉得这个城市可怖。


他几乎是从重庆逃走了。


随后在武汉的工业园区做了一年木工,在南京的新街口发过半年传单,在宁波饭店门口做了三个月门童,走到哪里,都抵挡不了心口处汹涌而来的风。这些大城市总是让他找不到时间感,它们外壳太新,看不出旧的样子,格调一致,十分丑陋,找不到岁月的痕迹。每天晚上他站在立交桥上,都会看到一个或一群外地人扛着蛇皮袋,蚂蚁一样绝望地打转。到处是楼,一间也进不去。到处是人,一个也不是亲人。


下了班,他就随便选一个方向往下走,走到浑身湿透、两腿抽筋、饥肠辘辘,就在路旁的大排档吃饭,吃饱之后觉得自己还是活在噩梦里,直到他跑到西安。


西安的古老触手可及。每天早上六点,他打开小阁楼的窗户,就看见青灰色的全坡顶屋檐把太阳折射出紫色的光,看见城墙上暗下去的红灯笼,以及天空中盘旋的鸽子。终于找到一个不靠河、不靠海的地方了。有黑压压的城墙压在他的心口上,他不会再无数次梦见自己漂在嘉陵江上了。


刚到西安那天,他就去古城墙上绕了一圈,走的大汗淋漓,下来吃了一碗四块钱的凉皮,顺着书院门发汗。一路上看过去,有独臂的残疾人用脚写扇面,有人担着一担碑帖卖,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在巷子口用小白云画一只灰喜鹊。沿路都是字画摊,清一色龙飞凤舞的草书,腊梅荷花图,仿齐白石画写意的也有,大多很粗糙。但又多少是有些底子的。


逛着逛着他就想,如果能在这儿找个活儿干,多少也能学点东西。可是没文化,要找工作谈何容易。这些街面上的铺子看上去就是卖笔卖帖,可都需要点书法或者画画的基本功,他是粗人一个,这里没他的位置。


快走到碑林的时候,他看旁边一家与这条街格格不入的咖啡店,名字像是个遥远的欧洲小镇,外头欧式的白色铁漆椅子和湖绿色遮阳伞摆了半个院子。他探着头看了一下,门口贴着招服务生的告示,就走了进去。





才在咖啡馆工作第二天,他就知道这个咖啡店的老板有脑子,分明就是专门给来西安旅游的洋老外开的。尽管咖啡太苦、蛋糕太甜、光线昏暗,但是洋老外永远横七竖八躺了一地。


有一天,下午七点多下了班,余庆庆从咖啡馆里走出来,看到一个棕黄色头发的外国姑娘光着膀子,骑在石阶墙头上抽烟。他回过头,突然觉得她有点眼熟,就回头看她。她笑了,一笑,眼角往下,脸颊上的雀斑也被撑开了。


余庆庆发了窘,也笑了一下,嘴张开,意识到自己不会外语,整个人僵在那里。这个洋婆子似乎知道他想什么似的,说,我会说汉语。


他想起来了。那天晚上喂鸽子的时候,看到的坐在古城墙上的外国人就是她。他有点结巴,但是又不是很慌张。在咖啡厅里端盘子两个月,他见了不少老外。除了体味重、穿得随意的简直破烂之外,和中国人也没什么区别。有的还赖账吃霸王餐。


他停下来问棕黄发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她说,我叫简宁芬。


余庆庆差点笑出来。就连他家村子里的女娃儿都不叫什么芬啊娟的了,这个老外哈巴儿给自己取了一个土得不能再吐的名字,还特别慎重的说出来,就有了一种有趣的意味。


他说,我叫余庆庆。


她说,你好,你请我吃羊肉泡馍吧。


余庆庆有点震惊,一是觉得她的中文过于流利,给人一种中国人装成外国人的错觉;二是觉得她不见外。出来打工六七年,根本没有姑娘搭理他,现在竟然有个洋老外要和他一起吃饭。两种感觉混合在一起,对他来说,高兴的成分要多一点。


他就带着简宁芬去了西羊市。到西羊市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游客比往常要少。余庆庆熟门熟路带她穿过卖桂花糕、酸梅雪梨水、烤羊肉串的店,在平常去的羊肉泡馍店拿了个号。端上来的时候,馍已经掰好泡在汤里了,汤里还有黄花菜、黑木耳、香菜,还送了两碟子糖蒜。


简宁芬坐下来,马上用右手拿起了筷子,举起来在余庆庆面前晃一下,意思是你看,我会用筷子。一种天真的表情。余庆庆也把筷子举起来,捣了一颗糖蒜扔在嘴里,使劲嚼。简宁芬不甘示弱,也用筷子去夹糖蒜,试了三四次,一夹就掉,余庆庆大笑。最后一次终于算是夹起来了,快到嘴的时候掉在桌子上。简宁芬耸了耸肩,用舌头一卷,把糖蒜卷到嘴里,然后眼睛抬起来,歪着头对着余庆庆得意的笑。


余庆庆突然觉得这个外国姑娘有点意思。


她吃饭的劲头也很有趣。羊肉泡馍刚端上来,她就加了一勺辣椒,然后抬眼看看余庆庆,得意地笑一下,用勺子大口舀羊肉泡馍。上面的辣椒没搅匀,第一口下去,她立刻满脸通红,又努力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说,好吃!余庆庆想用勺子把她碗里的辣椒拌拌,觉得不合适,勺子伸过去一半又缩回来了。一时间两个人都闷头吃,一身汗。


老板带着高胖的白帽子坐在店门口烧羊汤,街面上汽灯打在路上,香气氤氲的。他俩吃的都很满足。


余庆庆终于问,你的外国名字叫什么。简宁芬笑笑,说,Greta。我叫Greta Johnson.


余庆庆听得顿时蒙头蒙脑的,有点语塞。简宁芬笑了,她站起来,说,我们走吧。


余庆庆跟她出了西羊市,往鼓楼那边走。走了一会人,简宁芬说,你是不是西安人?余庆庆摇头,说,不是,我是从重庆来的。重庆你知道吗?中国西部的大城市。简宁芬点点头,说,我知道,但是我没去过。我只去过中国东南。我在上海有一个好朋友,他是一个回族。


余庆庆说,你为什么来西安?你今年多大了?简宁芬说,西安是唐朝。唐朝是个美丽的地方。有很多庙,有诗,还有城楼。


她一说到城楼,余庆庆突然想起来那天晚上的事了。就问她,你三四天之前是不是去古城墙那里了?简宁芬说,我每天都去。那个金色的庙有一个后门,从后门上城楼,没人知道。你如果想去,我可以告诉你怎么走。


余庆庆说,你不怕被抓住吗?晚上私自爬上去会被保安抓的。


简宁芬说,城楼上面有唐朝的鬼,警察也怕的。晚上不敢上去。


余庆庆哑然失笑。这个外国姑娘有点傻。你逗她,她却认认真真回答你,说起什么都跟真的似的。


走到鼓楼那里,她说,我晚上没地方住。余庆庆有点愣,正想着怎么回答,简宁芬突然大笑说,骗你的。我走了!然后背着包往鼓楼那里走。

他跟着她走了几步,又停下来了。街上车流汹涌,他又追着她喊了一声,她似乎是听见了,回头笑了一下,摆摆手。





过了三天,余庆庆又在院子里看到了简宁芬。这回她跟两个四十多岁的洋婆子在抽烟玩牌,嘻嘻哈哈闹了一个下午。他下班的时候,简宁芬歪靠在椅子上冲他说,今天我请你吃饭。


她竟然带他去了书院门前面那家凉皮店。余庆庆没想过老外也会在这种小摊上吃饭,但简宁芬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上来就让老板娘给她一碟蒜瓣。


老板娘站在装凉皮的橱窗前面,花旗袍的扣子扣到喉咙那里,踩着一双最少十厘米的高跟鞋,拿个瓷缸拌凉皮。余庆庆盯着她的胸部看了一会儿,觉得这种旗袍一脱肯定有静电。


吃完了凉皮,他们俩坐在小雁塔前面说话。简宁芬就指了指着不远处卖凉皮的老板娘,然后对余庆庆很有意味地一笑,说,她,怎么样?余庆庆觉得脸红了一下,他想,估计是刚刚盯着人家胸部看,被她发现了。他就反问,你觉得她怎么样?简宁芬说,她很特别。又不太特别。


余庆庆说,这话怎么讲。简宁芬说,她是很东方的,是你们中国人喜欢的类型。余庆庆想否认,又改口说,她不特别。也并不东方。所谓的东方是你们西方人的想象。


简宁芬上高中的时候就选修了中国文学,英国老师是个秃子,对古老东方有莫名的幻想,一次也没去过中国,所以也就只是幻想而已。他跟他们说中国古时候的贞节牌坊,说中国的“烈女”,还有花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把中国女人塑造的既英武又决绝,有种恐怖在里头。等简宁芬来了中国,有觉得中国女的不是这么回事。都又瘦又小的,踩着高跟鞋,穿极窄的裙子,很妩媚的,妩媚里却有一点点讨好的影子。她对中国人的影响反而是不确定了。


余庆庆就跟她说白娘子的故事,说一条白蛇精化作一个女人,就为了报答一个书生一千多年前的救命之恩,还说到中国的人死了之后会过一座桥,叫奈何桥,会喝一碗“孟婆汤”,为的是忘记前世的因缘,忘记她曾经爱过的人,重新投胎。


简宁芬被这些崭新的故事迷住了,甚至是感动了。,又很世俗,跟她现在看到的中国人很相似。她就追问白娘子的故事,余庆庆就细细跟她说白娘子、法海和许仙的纠葛,然后说,重庆旁边有个地方叫丰都,是中国很多民间传说发源的地方。他外婆是丰都人,从小到大,他就是听着这些鬼故事长大的。这些故事里的鬼于他而言,更像人。


她很感动,跟他说温莎公爵,还说了白朗宁向瘫痪在床的女诗人伊丽莎白巴莱特求婚。余庆庆就说,哦,你们英国也有“凤求凰”。你们的温莎公爵就是我们中国的司马相如啊。两个人就都笑。


安静了一会儿,简宁芬说,那个老板娘,她和一些别的女孩是不一样的。一些,围着外国人转的中国女孩。


余庆庆没接这个话茬。他指着旁边一家刻章子的小店说,她和那些女的,一个是篆刻里的阴刻,一个是阳刻。本质是一样的。


他小的时候,镇子上有位真正的读书人,毛笔字写的也好,会刻点小东西,可惜人有些疯癫。他上小学走山路,曾经看到他长年用宣纸拓一块从土里露出来的石碑,还上去跟他攀谈了一阵子。这个读书人在村里被视为疯子,很早就死了。


他们的讨论都是东一句,西一句的,却都兴致盎然,彼此都觉得有启发,有新东西,都感觉更明白对方了。


可是接下来,也就到此为止了。没有再深入下去。刚开始的时候,余庆庆想问她今年多大,为什么来中国,可是不知道顾虑什么,没有开口。后来索性就不想问了。简宁芬心里也在想,如果他知道我的事,会不会吓一跳呢。



简宁芬来中国之前,刚和两个英国大学生一起去了印度。


这个机缘说起来也是有点巧的。一年前,简宁芬在伦敦大学附近的一家酒吧里打工,她从小父母离异,跟着父亲一起长大。就因为父亲是中英合资企业的雇员,所以她从小会中国话。上高中后,父亲再婚,母亲也再婚,她成了真正的一个局外人。


读完高中,她一个人跑到了伦敦找活儿干,准备赚够了钱去上大学。


艾米和戴维是伦敦大学亚洲学系的学生,两个人是情侣,都对印度感兴趣。三人在酒吧认识以后,戴维就极力怂恿她跟他们一起去印度。艾米一开始心里有些顾虑的,但是戴维极力说服她,多一个人更安全,再加上简宁芬棕红头发、满脸雀斑,在外表上对她构不成威胁,于是答应结伴去印度。


他们先在新德里待了些日子,那个时候是印度的雨季,天天下雨,牛在街头走来走去,小孩们赤着脚在巷子里跑。恒河边上烧尸体的地方仍然日夜不间断地冒着烟。艾米觉得脏乱,成天待在旅馆里不愿出来,戴维就和简宁芬一起出去逛。哪里的巷子窄就往哪里钻,还真让他们看到不少有意思的东西,比如印度女人们给纱丽染色,一只牵着猴子表演的109岁的印度老人,还遇到一个拉小提琴的意大利男人在神牛广场上卖艺。简宁芬上去跟着琴声唱了一段,跳了段印度舞,周围围了一群虎视眈眈的男人。


第二天他们去阿格拉城的泰姬陵玩,从南门口出来就是贫民区。他们一路说笑着走过去,遇到一个几乎全身赤裸、只是在私处围着一团破白布的老头,全身像碳一样黑,黑得很脏,一双脚大得吓人。他躺在一个破板车上,周围全是五颜六色破破烂烂的布头和塑料桶。


天气接近五十度,老头像是昏过去了,又像是睡着了。简宁芬就停下来,摇摇他,老头子睁开眼,但眼珠转都不转一下。简宁芬就从兜里掏了一百卢比,放在他脸旁边。


刚刚往前走了几步,简宁芬就感觉头上被重重砸了一下,回头,见老头子叽里咕噜说着印地语,手势越比越大。戴维本能地挡在简宁芬前面,把老头子往后推,一群印度人围上来,对着简宁芬指指戳戳。一个懂英语的小个子男人说,我们不要你们英国杂种的钱!殖民佬!滚出印度!


简宁芬脸上毫无惧色,跟他对骂起来。艾米吓哭了。,结果从拐角处跑出来几个印度警察,拿着警棍冲人群一顿乱挥。骚乱过后,三个人跑到街角僻静处,简宁芬突然大笑起来,戴维一愣,也跟着笑起来。


后面的事情说起来也很简单。简宁芬把这两个人的关系搞乱了,但是她和戴维之间并没有发生什么。也许表面上什么也没发生,但本质上发生了。最起码是破坏了。这种破坏力是三个人都察觉到了的。艾米和戴维是都有点混乱,而简宁芬却准备脱离他们俩的小圈子,跟其他从英国来的青年男女一起走了。印度什么都缺,就是不缺英国人。


当天晚上简宁芬跟戴维说,要和从诺丁山来的一群大学生去印巴边界,当地正发生军事交火,他们觉得那里很刺激。戴维和艾米当晚出于一种不可知的心理,两跑到酒吧喝了一夜的酒,在回到旅馆之前,从当地印度小贩那里买了。


后来警察记录的他们的确切死亡时间是清晨六点二十分。死亡原因是毒品酒精服用过量导致的混合药物中毒。


简宁芬是在开完北部邦的火车上被警察带下去的。她很配合侦查,当晚她和另一帮人一直在恒河边上玩,也有不在场证据,当天就被放出来了,可那帮人已经先走了。真她改变了行程,准备到中国。





余庆庆和简宁芬逛遍了西安的各大古迹、寺庙,简宁芬看什么都很稀奇,看寺庙里香客们送的菜籽油也要拍一拍,佛像前的签筒也要拍一下,连木鱼都要拍一下。余庆庆说,这有什么好拍的,她就说,这是很有意思的。他们去了大唐芙蓉园,在草坪上睡了一下午。保安看是外国人,始终没敢赶。


去阿房宫的那天天高气爽,阿房宫在太阳的炙烤下黄烟漫漫。他俩大汗淋漓走了几百级台阶,余庆庆气喘吁吁看着阿房宫,回头对简宁芬说,这东西太丑了!


简宁芬拍拍他,说,多壮观啊!你看那个檐角,还有拱门,你为什么觉得它不美?


余庆庆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这种仿古建筑在他老家那里也有,县政府把整个政府大楼建成美国白宫的形状,外头用廉价的白瓷砖贴满,从远处看就像个不伦不类的怪物。


阿房宫早就被火烧掉了,这个他是看电视的时候知道的,现在这座巨大的土黄色怪物没有带给人一点点怀古的哀思,这种粗制滥造玷污了人们对几千年前那座宫殿的想象。


他跟她说,这所宫殿是仿制的,不是真迹。她耸耸肩,她觉得这不重要。余庆庆在心里感到失望。中国几千年前那种秦砖汉瓦的敦实古朴的美,那种建筑和自然融汇的美,外国人到底是了解不了的。他们看这一切觉得新奇,觉得美,是因为他们没见过更美的。他们也很无知。余庆庆这么想着,又觉得自己在这方面比她理解得更深,而她也不过如此。心情又渐渐好起来了。


有一天他们俩在碑林博物馆里逛。,就找了导览来给她讲解,绕了一圈儿回来,发现余庆庆蹲在地上,看碑林的工作人员碑拓。


他的眼神在看碑拓的时候变得慎重和严肃,俨然是另一个人了。简宁芬站在一旁看着他。她一开始觉得余庆庆是一个中国下层社会的人,有点像是英国19世纪的工人阶级,粗野,无知,自卑,对她怀有某种程度的依赖。这两天他却显得有些不一样了。她问余庆庆,他们在干什么,他说,把碑上的字拓到纸上。


简宁芬就问,为什么要把碑上的字拓到纸上,余庆庆说,为了保存古人的文字。简宁芬又问,如果这些碑文没什么意义呢,要保存文字,拍张照片或者用笔记录下来不就可以了吗?余庆庆脸涨得通红,站起身来,有点语无伦次地解释,这是艺术,在另一个层面上。和内容无关的,中国的文字本身就是一种艺术。


简宁芬心里觉得震惊,又有点好笑。这个中国的乡下青年,跑到一个另外的城市打工,却天性里有一些艺术的领悟力,尽管没法完全用语言表达。他就像是一个天生能鉴别艺术的人一样明辨是非。


她突然觉得小看了他。


余庆庆又恢复了那种羞怯,自卑的神情,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我也不是很懂。我完全不懂。简宁芬说,你其实很懂。两个人都笑了,有一种谅解的气氛在他们中间升起。彼此好像都接近了一点。


过了两个多月,两个人混的都很熟了。简宁芬也交了一些其他的中国朋友,不过也大多是些游客,过一两星期都走了。只有余庆庆算是很固定的一个朋友。她隔两天就过来跟他聊聊天,去书院门做扇子的店里看人家画画、做扇子。有一次,余庆庆跟一个扇子店的老板混熟了,就拿他的笔随手画了几笔,画的是他家开的漫山遍野的黄桷兰。老板说,你画的挺好,应该学这个。


余庆庆笑着看老板,真的假的,老板你不要说好听话。老板也笑,说,我跟你说什么好听话,你是能买我的扇子,还是能帮我卖扇子。


简宁芬在旁边说,你原来是很会画画的啊。你们中国人估计都是会写毛笔字画画的。我就没有这个天赋。余庆庆就很难为情又很骄傲地笑,说,我哪有这个机会学画画呢。


简宁芬说,英国有个专门给国际学生设奖学金的艺术课程,她有个朋友就在那里上学。余庆庆说,可是我没有钱,也不会英语。


简宁芬说,你可以一边打工,一边赚学费。


余庆庆说,可是我还有爸爸,他怎么办呢?他年纪已经太大了,我要给他寄生活费。


简宁芬就往自己那个思路上面走了,她说,如果父母从小没有养你,那你也是不需要赡养他们的。


余庆庆就摇头,说,我们不是这样的,我们跟你们不一样。


气氛一下子就比较安静。老板在旁边专心致志做扇骨,然后到一旁招呼客人去了。简宁芬又起了个别的什么话题,余庆庆却没听进去,觉得心里乱乱的。


第二天他中午休息的时候,跟另一个服务生小玉聊天。那个女孩子从河北过来打工,在西安这边待四年了。小玉正说着他们老板的八卦,余庆庆突然没头没脑问她一句,你觉得我去学画画怎么样?小玉用很奇怪的眼神看他,说,咋了?发神经了?


余庆庆就说,有人说我有天赋。


小玉就笑出来,边笑边说,有天赋能怎么样?你有钱么?你学出来了又能怎么样?还不是跟书院门那帮老头子一样摆摊卖画?你绕这么一大圈儿还回这条破街上?


余庆庆嘴硬,说,那可说不定,我要是能画到国外去呢。


小玉把抹布摔到桌子上冷笑,我看你是跟死老外在一起待的脑子傻掉了。凭什么人家花了三四十年的没画到外国去,你一个打工仔就画到外国去了?


余庆庆不再理她。跟这种人说不通。他决定去找简宁芬说。


可后来那几天,简宁芬一次也没有再找过余庆庆。她也说不上来是为什么,就是隐隐觉得有些不安,印度的阴影又时不时飘到心头,让她偶尔在梦中惊醒。她又老是梦见自己坐在泰姬陵的南门边上,那个老头的脸变成了余庆庆,跳着脚把一张一张的碑拓砸在她头上。这些梦毫无逻辑,又似乎有点什么联系,让她很焦虑。这种心情她很少有。


她从小不善于处理两人关系。反而是在三个人的关系上游刃有余,能够稳固地占据中心点的位置。一旦其中有一个人败下阵来,她就立即觉得没趣了,就会选择自动离开。她没有处理过两人关系,尤其是恋人关系之外的两人关系,那种介于亲密和疏远之间的。她想这是因为父母离婚的原因,但是要让她去恨谁,她也恨不太起来,仿佛是天生就这个样子一样。要么破坏,要么离开。


余庆庆那几天心头莫名其妙压着一团火。他突然意识到简宁芬是给他许了一个空头支票,然后屁股一拍走人了。可是仔细想想,人家也就是随口说说,但是这个随口说说,在他心里就生了根了。现在这个根往外面冒芽,要人浇水了。


他在明处,简宁芬在暗处。她来找他的时候,永远是找得到的。他跑不掉。可对于他来说,她简直是个陌生人。他不知道她晚上去哪里,也不知道她是干什么的,于是心里就有更深一层的沮丧。一开始他觉得这个外国幺妹儿有点傻,现在他突然发现,她一点都不傻。


他终于明白,她不是简宁芬,她是格莱塔。一个他从来不认识的格莱塔。


那几天他换了中班,三点下了班就去古城墙上漫无目的地闲逛。一开始他只逛南门那一段,后来他租一辆自行车,带着买来的头盔,围着几十公里的城墙绕一圈。每个经过的外国人他都仔细打量,第五天,他看到格莱塔从游客咨询处旁的公厕里出来,对着城墙外头的街道拍照,然后走下台阶。


他在后头远远跟着她。以前他从来没有在格莱塔身后走过。现在他慌慌张张跟在她身后,一种巨大的陌生感油然而生。这个女人的肩膀宽大结实,小腿因为长期走路变得鼓胀,线条更男性化。他有点想停下脚步,可是格莱塔心灵感应似的猛然回头。她看到他了。


格莱塔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笑,冲他走过来。说,庆庆,好几天没看到你了。


余庆庆有点埋怨地说,你这几天都去哪儿了?又有点掩饰似的说,我刚刚下班出来,就看见你了。


格莱塔说,是啊,真巧啊。你要不要去我住的地方看看?我正在整理行李,过几天我就要离开西安了。


接下来的两三个小时余庆庆都处在愤怒的震惊之中。可那种震惊是一种完全冲着自己来的震惊。他发现自己没有理由感到震惊而震惊。他和格莱塔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什么都不是。可能就连说朋友都很勉强。而这个人却完全重塑了他在现实以外的生活。或者说,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破坏。她提供了一种想象力,然后就无情收回了。


一路上格莱塔说的什么话他都没听进去。只觉得两脚灌了铅一样,前头一片昏暗。


她住的地方竟然就在书院门前头的一条街上,是一家国际青年旅舍,余庆庆在上班的地方听游客提到过。一走进去就有一股臭袜子、汗臭和空气清新剂混合在一起的怪味。她抱歉地笑着,说,味道有点难闻,然后掏出钥匙,推门进去。


是一件八个人男女混住的房间,房间里甚至比外头更乱,到处散着背包、汗衫子、拖鞋和毛巾。她走到自己的铺位前面,对余庆庆说,你坐。


余庆庆问她下一站要去哪里。她张了张口,笑着说,哪里有意思,我就去哪里。她语气里有顾虑,余庆庆听出来了。她是怕她说了,他跟她一起去。余庆庆不甘心,问,哪里有意思?格莱塔说,都很有意思。你们中国都很有意思。


余庆庆一下子就把脸沉下来了。他觉得整张脸都在疼,嘴巴抖得说不出话来。他说,那我是不是也很有意思。


格莱塔说,什么意思?


余庆庆说,就是被人耍的意思。


格莱塔也把笑容收住了。她说,你如果这样,就没有意思了。


余庆庆站起来,说,那我走了。


他拉开门就走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直到天完全黑了,他才筋疲力尽地倒在自己那间小阁楼的房间里,灯也不拉开,就这么陷入完全的黑暗之中。


他突然有种比当时从重庆离开的时候还要深的绝望。这种绝望他以前是不愿意去提的,因为太过于危险,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扛得住。现在他像是自虐一样,让绝望把自己杀得伤痕累累。因为这绝望跟在极大的希望后头,这个希望在他二十六年的人生中是第一次出现。


他对于格莱塔没有欲念。这是真正糟糕的地方。


逃离重庆,是为了努力挣脱噩梦一般的生活方式,哪怕这种逃离的意识他自己没有真正意识到,也是在身体行动上表现出来了。他的脑子大多数时候是混沌的,但是行动却非常清醒。格莱塔是完全崭新的一种生活方式。他和她的接触让他发现从没意识到的另一面。那个另一面自信、光明、严谨、敏锐,而不是混沌、麻木的。是她让他发现了自己的独特之处,而这种独特是如此脆弱,当这个发现者离开的时候,独特也就随之而去了。


他无法复制她的生活方式。不是经济层面的,而是精神层面的。她有精神上天生强悍的一面,这点他永远学不到。


如果没有遇见格莱塔,他也许会保持精神上的混沌,那种混沌会保护他;可是一旦一切都清晰起来的时候,他的整个生活都被摧毁了。





两天之后,他去她住的那家青年旅舍找她。人不在,他问了问前台,别人看他一副奇怪的样子,没有告诉他。他就坐在前台的沙发那里等。


下午八点左右的时候,格莱塔从外面进来了。他走过去喊,格莱塔。


她转过头。他笑了一下。格莱塔也有点勉强地笑了一下。


他说,你什么时候走?我晚上请你吃一次饭吧,算是给你送别。


格莱塔摆摆手说,我已经吃过了。


余庆庆说,那我们出去喝杯咖啡吧。你们外国人不是最喜欢喝咖啡了。


格莱塔笑了。她到了中国总是被划归为“外国人”,因为是“外国人”,所以好像有了一种特权,又有了某种限制。但是他说话的语气很天真,何况“外国人”的性格都是很友好的,她有点心软,说,好的。


他们又绕到了文昌门那里,一家像是商务餐厅的咖啡座开着,里面没什么生意。她俩走进去。刚坐下来,余庆庆就很有兴头地说,你知道我第一次看见你是在什么地方么?格莱塔说,是在你工作的地方?余庆庆摇头。说,从这里出去,直走到顺城巷,306号,上到五楼的阁楼,我就是在那里看见你的。你就坐在古城墙上头。


格莱塔说,被你发现了。


余庆庆又很兴奋地问,在上头坐着能看到什么呢?


格莱塔沉默了一下,把头枕在一只手上,眼神有点放空。她说,白天和晚上是很不一样的。白天是一座很脏的城市,晚上是一座很美的城市。


余庆庆说,怎么美?


格莱塔说,更古老的美,很多白天听不见的声音,到了晚上全都听到了。


余庆庆说,听你这么说我还是不太清楚。不如你带我爬一次。


她遽然从思绪中惊醒,把目光转向他。黑眼睛。恍惚。迷茫。他慢慢向她望过来,犹如季节不知不觉由秋入冬。


真的爬上去之后,余庆庆才知道,也就是这么回事。没什么好害怕的。那个门,平常是被锁上的,有一段斜斜的石阶,通到古城墙上,找个凳子,随便一翻也就翻进去了。像余庆庆这种从小爬树下水的简直轻而易举。


城墙上的灯笼全都亮起来了,红彤彤的,遥遥地延伸一圈,城墙上空荡荡的,简直能直接躺在上面。余庆庆忽然觉得,这才是真正的西安。没有人的时候才能显出那种格外的辽阔,格外的博大,谁也抢不走的。他突然有点想哭。


格莱塔拍了他一下,指指城墙,笑了笑。那种笑是他说熟悉的那种得意的样子。


余庆庆很乐意地跟她爬到墙边,再把两条腿放下去。他想找自己住的那栋楼的灯光,却发现根本找不到。但是他的感觉像是要飞起来了。


格莱塔开玩笑似的用身子轻轻撞了他一下。他也笑着撞回去,两个人玩儿了三四个回合,余庆庆忽然觉得那种在船上的晕眩感又回来了。但是他又觉得自己很适应,因为很亲切。他心里想,这种黑夜,怕是在哪里都跑不掉的。


那一瞬间他理解了刘福玉。他扭头轻轻跟格莱塔说,你推我一下。


格莱塔又用胳膊撞了他一下。他摇摇头,指指自己后背,说,你从这里推我一下。


黑暗中,格莱塔的脸瞬间变得惨白。两个人在那一秒中都在回顾以前的事。他又说了一次,格莱塔,你推我一下。


在空中的那一秒钟,他想明白了。刘福玉不是失足栽到江里的,他是自己倒下去的。他竟然直到现在才发现。


触到地的时候,他从来没有感到如此踏实。




-黑色眼睛,明亮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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