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牛苦头矿区一期采选工程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牛苦头矿区一期采选工程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业主为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 2.2 项目概况:牛苦头矿区行政区划隶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由格尔木市出发沿格茫公路经乌图美仁乡至237km处,向西南方向行驶约38km至尕林格,下便道向南行驶约25km达矿区,交通较方便。有便道直通施工现场,项目所在地海拔3600-3700m。 2.3 交货期:自接到书面通知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 2.4 交货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牛苦头矿区项目建设现场车板交货。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招标范围:电动单梁起重机8(台/套)、吊钩桥式起重机2(台/套)、抓斗桥式起重机5(台/套)、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1(台/套)、电功葫芦16(台/套)、手动单轨小车4(台/套)、手拉葫芦4(台/套)。(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3.2制造商应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桥式起重机A级);具备相应设备的指导安装调试能力和丰富的现场指导安装施工经验; 3.3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ISO9001或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能力,近年(2012年至今)完成过3个类似设备供货的相关业绩(其中至少有一项??吨及以上桥式起重机的成功运用案例);2013年至今没有因违约或产品质量问题形成不良行为记录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同时代理同一厂家货物的,只允许一家在同一货物招标中投标; 3.7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无任何利害关系。 注:本项目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前卫西路62号奥宸•财富广场C2座9楼915室)报名。报名时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⑤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贰佰元整,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9日09时30分,地点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联络地址:昆明市前卫西路62号奥宸•财富广场C2座9楼915室 邮 编:650228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871-64610339、64612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