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的成绩分为现场演奏和教学理论两个部分(各占50%),任一部分不合格均不能取得证书。
考核要求如下:
培训班的最后一天下午将举办结业汇报音乐会,每位学员准备每一级曲目各一首,上台演奏(背谱)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学员于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提交3000字以上的相关论文或教案一篇,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对文章进行审阅和评判。不提交论文或代写、抄袭者均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学员在培训期间以任何理由请假或缺课,须在下一期培训班补足相等的课时后,经考核合格才能发给证书。
成绩不合格的学员,可申请参加补考,补考时间另行通知。成绩合格后,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