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文件
陕质监办特〔2018〕1号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企业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质监局(市场监管部门),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质监局:
根据信用陕西对全省企业信息上报工作的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辖区内特种设备企业的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辖区内的所有充装企业、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企业、气瓶检验单位和车用气瓶安装
二、单位:所统计的企业必须实际存在且取得特种设备许可资质(资质过期企业在本次统计范围内)。
三、工作要求:企业信息统计工作要严格按照附表中的内容填写。所有栏目都必须填写,不得出现空白栏(除备注栏)。信息统计必须做到不遗漏一个有效信息,所有信息必须严格核实,做到准确无误。
四、其他要求:因本次信息统计工作量大、时间紧、涉及面广,因此,要求各市局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必须立即指定专人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统计任务。要求各市局于2018年4月10日前完成辖区统计信的汇总,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一并报省局特设局。
附件:企业信息统计表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