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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头泡馍

2022-07-18 19:41:21


饮食是一种文化,这种底蕴来自于千百年来人们对生活的理解。自古“八百里秦川,三千万老陕”,地下埋的龙凤太多,天地都格外护佑这片黄土,风调雨顺自不必说。于是人们不愁填不饱肚子,于是有了各种各样的吃法,于是有了文化。

言归正传。在西安的大街小巷,不出百步,就会闪出红的蓝的一角招牌,现出白的蓝的一垒大碗,飘过香的辣的一股味道,这就是泡馍了。

羊肉泡馍大名鼎鼎,驰名中外,但与它同门,有很古渊源的葫芦头泡馍就没有这样的声誉了。这事说起来贾平凹脱不了干系,有人说葫芦头泡馍,关贾平凹什么事?

关他什么事?这厮口碑不好,还很吝啬。据他自己书中叙述,他到外地,朋友们都请他吃各地美食,有朋友到西安,他专请人吃葫芦头,理由充分,那是陕西特色,西安名吃,待朋友们端着海碗津津有味时,他问,谁知道葫芦头是猪的哪个部位。众人一脸疑惑。他平静地说,猪痔疮。食者立马反胃。他却正吃到兴头。至此,再也没人愿意被他请吃了。他抠门的目的也达到了。

你说,本来人们多对肠子、肚子等下水就心存忌讳,你再整出个猪痔疮,看一眼都恶心,还不要说吃了。好好的一个美食,让这厮毁成这样,你说怪不怪他。

哈哈哈,当然,我更相信贾平凹所言应该是艺术化的杜撰!

那么,葫芦头到底是什么?有什么讲究?

话说起来就长了,话说唐时长安,东西两市上的酒肆食铺,大多接待远行客人和万国行商,玉肠羹是本地平头百姓一个不错的选择。玉肠羹是什么呢?就是买来屠户剩下的头蹄下水,用猪肠、猪肚烹制而成的一种民间食品。虽说从唐代开始饮食已经逐步屏弃汉代的粗疏做法,但是一般民众的食物,依然不会做的太精细。内脏做的食物,也不免有一股腥膻气。此时按照各家葫芦头店铺里悬挂的说明来看,该是药王孙思邈先生出场的时候了。孙先生携着医匣与药葫芦,在秦地境内偶过一家食铺,要了碗玉肠羹,觉得此物性寒,味甘,颇有润肠,去风热之利,可惜烹不得法,伤了食物本性,又膻腻口感不好,于是就从药葫芦中倒出花椒、大香、上元桂、八角、桂皮、草果等药物,并以药葫芦赠之,掌柜一试之下,果然鲜香四溢,回甘无穷。然后感怀药王大恩,将药葫芦悬于店头,日久年深,葫芦头取其名也。


听起来是传说,看起来是美好的,但我觉得满不是这么回事。其实葫芦头指的是猪大肠最末端的肠头部分,即猪大肠与小肠连接处的肥肠,大约有不超过一尺范围,因其熟后收缩状似葫芦头,而得此名。

葫芦头是猪肚头,少的很,开葫芦头的馆子要都按传统中的要求做,早就停业歇息了,哪有那么多的猪可杀,要杀多少头猪,才能供应得了一个馆子,也因此,大家都以肥肠猪肚替代,味道肯定是欠缺了一截。当然,一般人没吃过正宗的,也就挑剔不出非正宗的到底欠缺了哪一截。

葫芦头泡馍讲究馍筋肠烂,汤鲜味浓不腥不膻。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碗葫芦头泡馍做下来,还是比较复杂的。它的主要程序有处理肠肚、熬汤、泡馍3道。

葫芦头肠肚腥臊味重,所以要经过挪、捋、刮、翻、摘、回翻、漂、再捋、煮、晾等十余道工序,才能把骚腥味处理得淡一点,而且根据现在人的口味,要把肠子上多余的油摘除干净,很多人都不太喜欢吃那么油的东西。

卤煮的过程要更精致才是,肠肚放人清水锅中煮四小时。熬汤时,将猪骨洗净、砸断,配以肥母鸡、牛肉、猪肉、北京鸭等,下汤锅烧开,直至熬成乳白色。这样汤的味道和营养就全出来了,而葫芦头泡馍也全靠汤来支撑。

泡馍是一种厨师和食客共同参与的互动佳肴,更讲究食客的饮食文化素质。 一个好的食客,认真的掰好一碗馍,会给厨子一个非常好的暗示。这是一个特别的默契。

葫芦头泡馍的馍虽然看上去和羊肉泡馍差不多,但实际上是有很大区别的。羊肉泡馍叫“饦饦馍”,俗称“九死一生”,即90%的白面和10%的发酵面混合制成。做馍时,面团不能太软,揉至筋光韧滑,做成小圆饼进鏊翻烤。而葫芦头泡馍用的馍是“七死三活”,70%的死面和30%的发面做成,比羊肉泡馍略微松软一些。

制作的过程,羊肉泡和葫芦头也大不相同。羊肉泡是要下锅煮的,因为面硬,要煮才能使馍能进味;而葫芦头则是用沸汤一遍遍地浇透的,如果下锅煮的话,很容易发开,没有吃头了。

吃羊肉泡馍忌用筷子来回翻搅,应该始终从一个地方一点点地品食,以保持泡馍的香气,是谓“蚕食”。而吃葫芦头则比较随意,有人喜欢先吃大肠,有人则喜欢先吃馍块,当然先吃馍块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保证馍的筋道口感。

掰羊肉泡馍比较费劲,要掰得越小越好,能够进去滋味,最好是黄豆大小。手艺生的,一两张馍馍掰下来,手指发酸。葫芦头的馍掰起来省些劲,掰这种馍的工序是“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之一,中间劈开,掰成指甲盖大小”。馍不能掰得太小,因为含有发面,块太小,汤一泡就开,就没有劲头了。

很多人比较懒,不愿意自己掰馍块,直接交给后厨处理,而后厨为了速度,只能用刀切。但刀切口处容易被封住,这样切好的馍块大了用汤浇不容易浇透,切的块小又不筋道,所以在吃葫芦头的时候,不能饭来张口,吃货们还是要自己动手一下为好。


掰好馍后,厨师将大肠、熟肚,熟肉、鸡肉切片或条,整齐排放在馍上,用锅内滚开的汤浇上,一次一次地浇,浇三四次,碗内碎馍浸透了汤汁,撒点儿香菜末和蒜苗丝,浇上熟猪油,最后再浇上滚开汤汁,热气腾腾、香气逼人的葫芦头就做好了。

葫芦头端上来,一阵香味立即冲入鼻腔,引人发馋。大大的白瓷碗里,飘着乳白色的高汤,油很少,几点青菜的绿意,将白白的馍块和粉黄的肥肠衬托起来,捞一下,黑色木耳、黄花菜还有细长的粉丝,这种观感就足够吸引人,打开你的胃口了。

按理说猪肠肚属污秽之物,洗的再干净都会有恶臭的,可是你绝对没有这种感觉,除了本身洗的干净,处理得当外,我认为还有视觉问题,浓郁的白色汤汁,给人的第一眼是洁净,这种先行占有食者心理的炮制方法很是高明,就是那种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悄悄地将你的感觉滋养起来,维护起来,习惯起来,习惯了就接受了,接受之后再品味,简直成了醇香厚味的人间美味。

吃的时候可根据喜好,在汤中加上一点辣油、陈醋和香菜,颜色更漂亮了。盛起一块馍和肥肠送入口中,肠的骚味几乎没有,泡在汤里的馍,周边有些软,但是馍块的心还有一定的劲道,汤的鲜味浸在其中,吃起来味道很足。

吃时,再佐以糖蒜、泡菜,更是清爽利口。一餐下来,上下贯通,心气两旺,热汤热馍贴心贴肝,全身无一处不熨贴的。就连那粗瓷大海碗也好像有了独特的韵味,让你领略到黄土高原的文化。这些年,几乎天下的美食都进了西安,但西安人依旧热爱着那一碗简朴实惠的泡馍,足见它的无穷魅力。西安人夸奖葫芦头的美味说:“提起葫芦头,嘴角涎水流”。


说起西安的葫芦头泡馍店,有天发芽、春发芽、天下第一碗以及诚信和、周老大、朱秀英等等,其中闻名遐迩的就是“春发生”了。取自杜甫《春夜喜雨》诗中:“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之意而得名。春发生创业于民国初年,传奇在抗战时期,扬名于建国前后,至今历经沧桑已有八十余年。

记得,几年前韦哥来西安,我本来想请他去吃“春发生”的葫芦头,于是,我俩下午就来到附近的德福巷酒吧聊天。哥俩那天聊得热火朝天,怎么说呢,就是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嘿嘿。等感觉饿了要吃饭时,已经快八点。急忙出巷子口,直奔“春发生”,结果悲剧了,人家卖完了,木有鸟,遗憾啊。

好在那一带美食聚集,我俩转身去了一家羊肉泡馍馆。煮好的馍上铺着亮晶晶的粉丝,盖着摆成鱼状的羔羊肉,飘着黄亮亮的油汤,蒜苗翠绿,辣椒鲜红,轻啜一口,一股浓烈的羊肉膻香直冲脑际。也许是饿了,也许是确实做得好,一口气吃下去,也是大汗淋漓,神清气爽。

吃罢羊肉泡馍,浑身血脉贲张,这时要是再高声亮嗓地吼几句听不懂的秦腔,一切便完美极了。于是我断言,没有泡馍,便没有秦腔。

韦哥,下一次我们一起吃泡馍、唱秦腔。来碗葫芦头,朋友们,同去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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