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也就是说大家今年可以放心大胆的报建大的各个专业)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的录取原则:
(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成绩×40%。
(2)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统考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学校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并视考生志愿和学校专业计划需求安排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