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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2020-10-06 00:34:28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锡铁山分公司起重机及电动葫芦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青海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锡铁山分公司起重机及电动葫芦大修项目已由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矿山事业部2015年度设备大修项目计划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锡铁山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锡铁山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锡铁山镇

规 模:一台 20/5T双梁桥式起重机,两台 3T/9m单梁起重机和两台 MD2-24D 电动葫芦大修。

计划工期:60 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一台 20/5T双梁桥式起重机,两台 3T/9m单梁起重机和两台 MD2-24D 电动葫芦大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资质条件:

、并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取得在青海省内开展相关业务许可且能够通过地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相关检验;

(3)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B级以上(含B级);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财务要求:投标主体单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4、业绩要求:列出近三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519日至 20155 25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出具收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开标时间 2015 610 9 0 分,地点为青海省开标现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马迹塘水电厂起重设备电气改造设备采购公告


  • 所属地区:湖南


  • 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五凌公司马迹塘水电厂位于湖南省桃江县马迹塘镇大塘坪村资水干流上,于1976年动工兴建,1983年三台机相继投产发电,是我国第一座低水头贯流式机组水电厂。

马迹塘水电厂100T/20T/5T行车由大连起重机厂制造安装,为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规格:100t/16.5m,起升高度15m,A3级,操作方式:驾操。大车轨道QU100,运行长度:84m,供电方式:单极三相安全滑触线。自1980年运行至今已30多年,电气控制回路元器件及线路存在严重老化、自动化程度低、故障率高等问题,且缺乏必要的基本安全防护,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为满足电厂安全生产的需要,必须对100T/20T/5T行车电气部分进行全面的改造,以解决现有设备存在的问题。

马迹塘水电厂进、尾水二台移动式启闭机(简称台车)(2×25T)已运行近35年,工艺落后、自动化程度低,当前启闭机电气回路的元器件已老化严重,危及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因此启闭机的电气回路须进行改造。

现 马迹塘水电厂起重设备电气改造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马迹塘水电厂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卖方。

二、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马迹塘水电厂起重设备电气改造设备采购,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厂房桥机电气系统整体改造,包括主要控制器件,主、副起升、大车行走机构、小车行走机构变频器调速,电动葫芦机构的电气控制系统,司机室整体更换,主、副钩负荷限制器更换,增加主、副钩高度编码器,桥机小车电缆更换成电缆滑线拖动,以及其他的部分辅件的更换等。

2、进水口台车、尾水台车电气系统整体改造。包括主要控制器件,主起升、大车行走机构变频器调速电气控制系统,主起升、小车行走电机的电磁制动系统更换成液压制动系统,动力电缆及控制电缆全部更换,主钩负荷限制器更换,增加主钩高度编码器,铁质电阻器全部更新为新式不锈钢电阻箱,以及其他的部分辅件的更换等。

投标人应负责上述设备(包括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包装运输及交货;参加现场开箱检查;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参与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负责性能试验、产品技术文件编制和服务。投标人应派遣合格的、健康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并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的质量负指导责任,保证合同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商业运行。投标人应提供对买方技术人员的培训以及在执行合同时的有关服务。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公共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技术资质:应持有相应的能包容所采购项目的生产许可证;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或以上的资质和能力;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3台套5年及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无投诉记录;投标人未按期保质保量全面履行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招标项目没有投标资格的充分理由;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3台套5年及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2年~201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主要人员的资格:执行本招标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的卖方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及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上述人员应能提供相关资格的证明文件;

(6)加工设备:

a)具有所需的厂房、足够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装备,能按规定的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b)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7)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a)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b)对设计、制造能有效根据ISO9000系列的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8)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9)其它:投标人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2、专项技术资质要求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生产许可证(或产品许可证)或资质证明,必须具有以下资质: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起重机械

b)机电安装三级资质

c) 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150T及以上桥式起重机,5年及以上改造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五、投标限制

(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为本招标工程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公司;

(2)已被聘为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所在建设项目的监理人。

(3)国产设备的代理商。

(4)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供货期

本项目于2015年9月实施,交货地点为马迹塘水电厂工地。为了使交货和工地的储运保管协调,除非得到买方的批准,所有设备的交货不得迟于规定的交货日期。

交货批次和交货日期

交货批次:第一批

交货范围:100T/20T/5T桥车电气与机械改造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设备到达工地时间:2015年8月15日

交货批次:第二批

交货范围:进水口台车、尾水口台车电气系统改造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设备到达工地时间:2015年8月25日

七、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 2015518日至522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2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半 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邮购两种方式。

1、面售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2、网售

申请网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2)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投标人详细地址:,邮编:;

4)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办公室电话、

传真、邮箱号码:。

5)标书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项目标书款)

招标人确认标书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在投标时领取,如投标人要求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款。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采用邮购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持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人将在投标时核对投标人资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原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标书费用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邮购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投标文件递交

(一)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6月10日上午9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2015 年 6月 10日上午 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投标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中交二公局福州、佛山地铁门式起重机招标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招标公告

1. 招标内容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因福州地铁二号线第十标段和佛山地铁2号线03标段项目施工需要,决定对门式起重机及有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征集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

中交二公局福州、佛山地铁门式起重机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ERGJ-WJC-2015-09-19

2.3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套)

包件号

备注

双箱梁门式起重

50/16t-10m (24m)

2

A包件

福州地铁 (一、四公司)

双箱梁门式起重

16/5t-10m (24m)

1

双箱梁门式起重

50/16t-9m (24m)

2

B包件

佛山地铁 (三公司)

双箱梁门式起重

16/5t-20m (27m)

3

双箱梁门式起重

50/16t-20m (28.5m)

2

C包件

佛山地铁(铁路公司)

2.4招标范围

门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 运输、交货以及现场设备安装指导、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及培训、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须无偿补充供货。

2.5供货时间

交货时间为暂定,实际时间根据项目施工进展情况确定。

A 包件2016年2月 1日

B 包件:2台50吨门式起重机交货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3台16吨门式起重机交货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

C 包件:2015年9月20日

2.6供货地点
A 包件:福建省福州市
B 包件:广东省佛山市
C 包件:广东省佛山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生产企业或制造生产企业授权的合法经销商(仅允许制造生产企业或制造生产企业授权的一家合法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

2 )有完善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环境认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

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

4)具备国家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与投标设备相同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国际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报告,产品经过工程验证。

5 )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供货经验,提供近三年相同设备型号的供货业绩。

6)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7 )投标人法人代表只允许授权一个委托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标事宜。

8)投标人应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设备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0日在供应商门户登陆后获取,且在线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未在信息平台中回函的将视为弃标;如未注册的单位需注册审核后才能登陆。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收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递交标书时缴款,我公司开具财务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和现场递交相结合同步投标的形式。

1 )网上递交

2015 年6月3日上午10:00之前(北京时间)通过供应商门户登陆后上传递交。

2 )现场递交

现场递交时间:2015年6月3日上午8:00-10:00(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西安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4台64吨卸船机抓斗采购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辽宁省



建设单位: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4台64吨卸船机抓斗采购

项目地址: 大连港矿石码头公司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总投资额: 约240万元

供货期 :约90个日历天

项目概况: 4 台64吨卸船机抓斗采购,用于2750t/h四卷筒差动补偿牵引小车桥式抓斗卸船机上的矿石装卸,兼顾煤炭等散货物料。

标范围 : 4 台64吨卸船抓斗采购(包括属具、备件、工具等)的设计、制造、运输、检验、保险、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税金等相关服务。

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注册资本金在 500 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包括抓斗机械制造等内容。

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在网上进行报名。办理CA锁流程详见网站“办事指南”。

报名时间: 2015 年5月14日-2015年5月20日(8:00-16:00)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采取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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