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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9 03:18:43


只要守住玄关一窍,便可穿梭于任意时空。

“科学意义上的宇宙大爆炸,其实就是道者常讲的,混沌初开。道者道者,意即倒着倒着!返本溯源,通过修行再次回归混元状态……”

“师父!这个道理太大,我不懂。我只想知道,如何能把人打趴下!”

终南山上这段师徒对话,早已凝固在十年前的那个清晨,如今石亭还在,师父过世了。

常飞吃完早饭,便匆匆赶回家中。

“人的身体,其实就是一艘宇宙飞船!当船破了、老化了、要坠毁了,宇航员就得弃船逃生,否则,就会和船一起毁灭!”

功,早就不练了,正因为很久不练,心也随之而乱。

这几年,常飞没练过一式,也没打过一分钟坐,可脑子却像飞转的车轮,从未停歇。无论走路吃饭、还是睡觉,来来去去全是那些同师父的对话。

常飞知道自己疯了。

“人的身体,其实是一个通道,通过它,可以去任何地方!关键是你能不能找到钥匙,打开锁着通道的那扇铁门。大多数人都不明白这一点,而极少数知道的,却穷尽一生,也找不到那把钥匙……”

“唔!那师父,钥匙究竟在哪儿?”

“没有!”

“师父您又捉弄我?”

“没有——便是钥匙!”

终南山鹿角峰着云亭,公元二零二六年农历五月十五。

常飞来到着云亭时,并无一个人影,四周黑魆魆,两步开外便是峭壁直落、万丈深渊。

这是看日出的绝佳去处,但常飞不是为此而来。

不远千山万水,来到此处,他只为寻一个字。

每天的晨课,从腊月第一场雪开始,便依惯例从栖凤斋的宽敞大院,移到地势险峻的着云亭。

在常飞看来,二者之间并无质上的区别,栖凤斋也好,着云亭也好,都找不到那个字——静!

尽管如此,常飞还是选择,每日比师兄弟们,提前半个小时,登上着云亭。这并非因为勤快,而是长久以来,无法治愈的失眠,使他达到了醒即是睡,睡即是醒的色空境界。

“两千三百八十五公里,六千二百八十五个台阶……”

“你在说什么?”

“从我家到这里的距离。”

“着云亭?”

“嗯!”

常飞打了个激灵,从他的“醒睡”境界中醒过来,抬头一看,发现师父他老人家,已端坐于亭子内。

着云亭地处鹿角峰之巅,而鹿角峰是终南山十三隐峰之一。顾名思义,此亭高接云霓,地势险峻!

腊月的飞雪,常飞已看过多次,终南山十载也未有丝毫想家的感觉,因为师父在哪,哪就是家。

见师父颔首,常飞会意,轻轻一躬,盘坐于师父身旁,守起玄关窍来。

常飞内视垂露一线,外听脑后虚无,他守了一会空,开口向师父发问。

“师父,我为何还会想家?”

“家有何人?”

“父母皆亡故,无人。”

“家有何物?”

“来时四壁空空。”

“你已入定!”

常飞大悟,顿觉脐下三寸,皮里肉外竟如发动机震颤不休,能量无穷无尽。

随着震荡波加强,常飞感觉身体不断长大,宇宙万象皆陈列于胸,过去未来历历在目,恍惚间身体又不断缩小,如坠无底深渊,直至猛然惊醒,发觉自己正站在老宅家中。

在那个小县城中的瓦房内,常飞度过了童年少年,周围陈设家俱丝毫未变,可常飞明明记得,离家之前那些家俱已变卖,早家徒四壁。

他在县城给木匠做学徒,每日唯一消遣便是入夜后坐在自家瓦房顶,听不远处戏班的唱奏。常飞从来不看戏,他只用听,漫天星斗下闭目细听,他甚至不去听戏文内容,只是单单品味声音。

听得多了,常飞渐渐分辨出唱戏之人的年龄和性别,他知道,戏班里有个花旦,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声音却比那数十年的桂花陈酿还要醉人。

瓦屋后便是大田,和一条僻静小路,有一晚常飞听至戏班散摊,懒得回房,索性躺在屋顶看星星。就在他即将入梦之际,听到那榆树遮掩下的小径中,传来呼救声。

听到那再熟悉不过,桂花陈酿般的声音,常飞想都未想便翻身下房……

那晚,常飞用做木工活的墨斗线,勒死县城里的无赖,负上了两条人命,带着戏班花旦远走他乡。

五年后,花旦跟着另一个被桂花陈酿迷醉的人跑了,常飞在世间徘徊数载,带着满腔愤恨走到终南山下。

常飞回到旧屋,正触景生情,忽听师父在外呼唤,他四下寻找,方才发现这间屋根本没有门窗,谁知心念一动,墙上立即多出来一个圆孔。

常飞拿眼睛贴近圆孔,发现外面是着云亭,师父盘坐于侧。

两千三百八十五公里,六千二百八十五个台阶……我到底在哪?

“你可不就站在自己的玄关窍中。”

《有》

  “我们要做的,并非比别人快,而是让别人慢下来!”七月八说完,便抓起一把黄豆抛了过去,拳王躲避不及,脸上被打得“噼啪”直响!隐隐作痛。

“多少?”

“看不清!”

七月八又丢了几次,拳王脸上渐渐现出许多红点,可见那黄豆打过来的力道。

两个人就相隔几米远,面对面坐在菜铺子旁的土地上,一个朝另一个脸上不停扔黄豆,周围买菜的,只当这两人闹着玩,也不加理会。

    “豆子没了,饿不饿?去吃饭吧?”七月八摸到袋中已空,嘴一咧笑着直起身,拍拍屁股上的土,趿着拖鞋朝街对面饭馆走去。

“现在我丢的是豆子,下个月就是石头,你知道么?”七月八快走进馆子时,猛然回头冲拳王耳语。

“我这门打人法子,学成之后不折寿;像那种一味求快的,打的人越多寿命越短……”七月八吹着热气腾腾的烩面道。

“报应?”

“非也!你琢磨琢磨,别人慢了你快了,是不是说明你的时间过得比别人也快?时间过得快,别人没死你就先死了!明白不?”

拳王吃一大口面,朝外面呼一大口热气,他已经记不清几天没吃饭了,七月八的话他听不大懂,但仍不忘捣蒜般点头……

每当拳王忆到此处,都会细细琢磨,这次也不例外,他见武人挥拳过来,懒洋洋地把右手抬起。

这次挑战的武人身材壮硕,拳王喜欢在格斗中观察对方,倒不是为了想窥出什么弱点,那根本没有必要,他只想看看对面站着的人,想象他们的人生,从一个婴儿呱呱坠地,经历了喜怒哀乐,有着自己的梦想、家人……直到站在这拳台上,站在自己面前。

拳王很困惑,一个人花费这么多时间,难道就是为了远远跑到这里,然后死在自己拳下?

他发现,这次的对手不仅健壮,还有着一副漂亮脸蛋,至少大理石般的挺拔鼻梁无可挑剔,想到这,拳王把抬起的手下移了一横掌的距离。

这时他又发现,那家伙下巴也无可挑剔,于是又下移了一横掌,五指握拳,唯独中指指节凸起,正对着对方喉结处,然后闭上双眼,继续回味师父那天的话。

拳王向来觉得,真正嗜血的是来观看比赛的那些人,他们比起最残暴的拳手,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几个杂工把英俊武人的尸体抬走时,他更加坚定了这一看法。

另一头山羊,只怕早被大卸八块了,有世安心下琢磨。

昨日中午有世安路过集市,见肉铺门前捆好了两头羊,刀早就磨好,只是几次屠户刚把羊撂倒,便不凑巧地来了主顾;屠户只好把羊重新系好,咧着嘴跑去割肉。

有世安看了会于心不忍,摸摸口袋硬着头皮准备把羊买下。

他口袋里装着叮当作响的,是上个月洗碗挣的工钱,一头羊买下便所剩无几。那钱到手还未捂热,本打算来集市买些米面回去。

屠户盯着有世安打量了一会,这样的顾客他还头次见到。集市里要整羊的不少,买鱼去放生也有;但说是买一头羊去放生的,闻所未闻!

这种困惑一直到他的颧骨被人狠狠打碎时,才恍然大悟,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有世安压根未想因果报应,只是很单纯地冒出一个念头,然后把那个念头付诸行动,仅此而已;他自小有什么吃什么,不刻意荤素。甚至当他没寻到合适的放生处,牵着羊在城边转圈时,还顺道吃了碗羊肉泡馍。

    可当第二天早起,看着屋内一片狼藉,地上满是羊粪球时,有世安体会到了因果报应。

有世安点上一支烟靠在床头,透过烟雾望着缩在墙角,同样也望着他发呆的那只羊,脑中突然生出个执念,难道是自己选错了,或许昨天应该买另一只?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为时已晚,那只羊恐怕早被大卸八块,说不定昨晚就进了不知谁家的锅子……想起羊肉汤,有世安才想起大上午了,自己还未吃早餐。

就在他准备起身洗漱时,却见墙角那只羊,竟如人一般两腿直立,缓缓走了过来。

“不要害怕!我是常飞,一个修行人!”羊说。

“你说你是修什么的?”

“修飞船的,你帮我度了一劫,我教你修飞船。今天几号?”

“七月八。”

“你确定?”

“每月七月七我拿工钱,就是昨日我买下了你,不会记错。”

“好,从今天起,你就是七月八,我常飞的徒弟!”

《我》

我的名字不重要,你只要知道,我是拳王。

我幼年历经波折,因个小力薄,从记事起就被人欺负。这种阴影直到现在都有,尽管多年过去,但从未改变。

我胆子很小,小到每次见到比我强壮的人,便混身如同针扎;唯一能让我舒服点的办法,便是把他们打到在地。

有回我的手肿得老高,几天过去都没消退,直到医生从我无名指根,取出一颗人类的门牙。

我向来记不清对手的脸,只是有些模糊回忆。

应该是上个周末的事,格斗并不激烈,那家伙以前好像是个屠夫,又好像是个买卖人,管他呢,我甚至忘了怎么把他击倒的。

牙的主人应该是他……你见过被拳头打碎的人吗?那场面的确令人作呕。

我把那颗牙包好并物归原主,很幸运那家伙并没有在那次格斗中死去,只是碎了些骨头,左眼瞎了。我们甚至坐在一起喝了几杯酒,从他身上我不再感觉到恐惧,不管离得多近,都没有针刺的感觉了。

我和他成了朋友,两周后还参加了他的葬礼,以朋友的身份。那场面真教人伤感!因为我实在没有什么朋友,从那以后,我便不再比赛。

我承诺在这个世界上,不再对人动粗。

我当过拳王,却没存下什么积蓄,奖金全叫我挥霍掉了。

我也没有家人,以前有过,我妈早在我记事前就过世了,我老子又替我找了个后妈,十四岁那年我大病一场,我老子拿钱出来治好了我的病,然后把我暴打一顿,说我败了他的家业。

后来为了活命我跑了,再也没回去过。

人活着总得吃饭,我除了打人,其它什么都不会。我又不想去拳馆当教练,教人打人和亲自打人是一个理,算了!

我干不了体力活,我可以在一秒内打倒几个码头扛麻袋的,但我自己扛起麻袋却走不动一步,打人是个技术活。

那阵子我情绪低落,成天借酒浇愁,说练拳不能喝酒的全是瞎扯,练拳靠的是包在骨头外的那根筋,没那根筋你一辈子清规戒律也练不出来,有那根筋天天喝酒照样把人打趴下。

既然决定改行,就得像模像样,我每天把自己锁在屋子里,那间七八平米的小屋,里面除了一张弹簧床什么都没有。

我喝着啤酒躺在床上看报纸上的小广告,你猜怎么着?我找到了我现在干的行当,对身体素质有要求的技术活!

我按照小广告上的地址,去另一座城市参加了一次面试,很顺利就通过了,签署保密协议后,进行了为期半年的严格训练。

那些训练说来好笑,把所有受训者装进大闷罐子里不停摇晃,一上去就晃十二个小时,每天都是如此。

那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以前为了不被对手打晕在擂台上,我每天都翻上千个团身前滚翻。

我在闷罐子里晃着睡大觉,其他受训者却受不了,他们吐得到处都是,被一个个抬了出去,最后只剩下我。

我顺理成章同疯狂科学家签了卖身契,接着搭乘飞船,前往一个名字特别拗口的星系,那个星系远到了用语言都无法命名,于是科学家找了一堆符号来代替。

据说在那里,科学家发现了新玩意,具体是什么我不懂,好像是继什么暗物质后最大的发现,叫大光明物质。

我对那些稀奇古怪的词向来记不住,可这个词稀奇古怪到我想忘都忘不掉!

在符号星座,科学家把我提取出来,这话着实混账,然后通过发射器把我送到另一艘飞船上去,那帮疯子科学家管身体叫飞船。

于是我来到这个只有刀枪棍棒的世界,靠拳头很快吃上了饭,甚至混得还不错,至少比地球上强,没有太苛刻的条条框框约束。

很明显我来对了地方,我在已记不清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多久,大概有几千年吧!若是加上在地球的年龄,我活了整整几千零三十岁!

那帮科学混蛋似乎把我忘得一干二净,这不怨别人,谁叫我签了那个鬼合同,里面有一条白纸黑字写明,甲方拥有对乙方飞船的完全开发权,这一条就把我限制死了。

当时我不知道,那帮变态科学家口中的飞船,指的就是人的身体。可惜我发誓在我那个世界不打人,否则定把那帮科学家的飞船好好修理一番!

想想算了,反正在这个世界活得挺自在。重要的是,我在这个世界不必遵守在地球上的承诺,我可以痛痛快快地打人!

在这个世界,我先后有过十来个老婆,有过家人,多的时候人丁兴旺。但她们先后离我而去,这同我的魅力无关,她们离开我的原因,是因为她们无法活得跟我一样久。

这是最让我对那些科学混蛋恼火之处!

打我学会自己维修飞船后,很多人慕名而来,跪着哭着要我教他们这项技术。

我开始收徒弟,刚开始在城市中,可那些混账国家为了争夺我的,打得头破血流死了很多人,接着那些国家又开始污蔑我,说我是魔鬼!

我对此毫不介意,因为在我的老家的拳台上,这可不算骂人的话!

后来没办法,我只好搬到山上,刚开始那山没名字,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终南山。

我尽量搬到没有人烟的地方去住,可那些想学技术的家伙,挖空心思也能找到我。

没办法我又开始收徒弟,后来我不仅会维修飞船,甚至琢磨出改变飞船形状的学问。

再后来,那帮科学家好像又从一堆旧文件中,发现了还有我这么一档子事,于是千方百计把我弄了回去。

临回去前,我花了些工夫,把飞船说明书和维修方法整理成文字,那可险些要了我的老命。

谢天谢地在我诸多徒弟中,有很多识字的,他们把那些东西用拗口的语言记录成册,到最后他们把记录好的东西再念给我听,竟然把我搞得一头雾水,都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

要让我再口述一遍,倒不如杀了我。人有时候必须得过且过,这道理我在擂台上便晓得。我洗了个澡点了几炷香,赶在晚饭前回到了我原先的世界。

在我开溜前,收了很多徒弟,其中有个关门弟子,不仅学会了修飞船,甚至还学会了改变飞船形状。

那年在着云亭,他刚走进飞船驾驶舱内的情形,真是好笑。

他名叫常飞。

注:

二零一八年,科学家发现了大光明物质,经过一系列模拟实验,科研小组发现脑电波对大光明物质传输的稳定性,有非常大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人类灵魂便是由大光明物质组成,可经由特殊设备,完成星际旅行。

最新试验表明,大光明物质本身便具备建造传输设备的能力!

(完)

《常》

只要守住玄关一窍,便可穿梭于任意时空。

“科学意义上的宇宙大爆炸,其实就是道者常讲的,混沌初开。道者道者,意即倒着倒着!返本溯源,通过修行再次回归混元状态……”

“师父!这个道理太大,我不懂。我只想知道,如何能把人打趴下!”

终南山上这段师徒对话,早已凝固在十年前的那个清晨,如今石亭还在,师父过世了。

常飞吃完早饭,便匆匆赶回家中。

“人的身体,其实就是一艘宇宙飞船!当船破了、老化了、要坠毁了,宇航员就得弃船逃生,否则,就会和船一起毁灭!”

功,早就不练了,正因为很久不练,心也随之而乱。

这几年,常飞没练过一式,也没打过一分钟坐,可脑子却像飞转的车轮,从未停歇。无论走路吃饭、还是睡觉,来来去去全是那些同师父的对话。

常飞知道自己疯了。

“人的身体,其实是一个通道,通过它,可以去任何地方!关键是你能不能找到钥匙,打开锁着通道的那扇铁门。大多数人都不明白这一点,而极少数知道的,却穷尽一生,也找不到那把钥匙……”

“唔!那师父,钥匙究竟在哪儿?”

“没有!”

“师父您又捉弄我?”

“没有——便是钥匙!”

终南山鹿角峰着云亭,公元二零二六年农历五月十五。

常飞来到着云亭时,并无一个人影,四周黑魆魆,两步开外便是峭壁直落、万丈深渊。

这是看日出的绝佳去处,但常飞不是为此而来。

不远千山万水,来到此处,他只为寻一个字。

每天的晨课,从腊月第一场雪开始,便依惯例从栖凤斋的宽敞大院,移到地势险峻的着云亭。

在常飞看来,二者之间并无质上的区别,栖凤斋也好,着云亭也好,都找不到那个字——静!

尽管如此,常飞还是选择,每日比师兄弟们,提前半个小时,登上着云亭。这并非因为勤快,而是长久以来,无法治愈的失眠,使他达到了醒即是睡,睡即是醒的色空境界。

“两千三百八十五公里,六千二百八十五个台阶……”

“你在说什么?”

“从我家到这里的距离。”

“着云亭?”

“嗯!”

常飞打了个激灵,从他的“醒睡”境界中醒过来,抬头一看,发现师父他老人家,已端坐于亭子内。

着云亭地处鹿角峰之巅,而鹿角峰是终南山十三隐峰之一。顾名思义,此亭高接云霓,地势险峻!

腊月的飞雪,常飞已看过多次,终南山十载也未有丝毫想家的感觉,因为师父在哪,哪就是家。

见师父颔首,常飞会意,轻轻一躬,盘坐于师父身旁,守起玄关窍来。

常飞内视垂露一线,外听脑后虚无,他守了一会空,开口向师父发问。

“师父,我为何还会想家?”

“家有何人?”

“父母皆亡故,无人。”

“家有何物?”

“来时四壁空空。”

“你已入定!”

常飞大悟,顿觉脐下三寸,皮里肉外竟如发动机震颤不休,能量无穷无尽。

随着震荡波加强,常飞感觉身体不断长大,宇宙万象皆陈列于胸,过去未来历历在目,恍惚间身体又不断缩小,如坠无底深渊,直至猛然惊醒,发觉自己正站在老宅家中。

在那个小县城中的瓦房内,常飞度过了童年少年,周围陈设家俱丝毫未变,可常飞明明记得,离家之前那些家俱已变卖,早家徒四壁。

他在县城给木匠做学徒,每日唯一消遣便是入夜后坐在自家瓦房顶,听不远处戏班的唱奏。常飞从来不看戏,他只用听,漫天星斗下闭目细听,他甚至不去听戏文内容,只是单单品味声音。

听得多了,常飞渐渐分辨出唱戏之人的年龄和性别,他知道,戏班里有个花旦,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声音却比那数十年的桂花陈酿还要醉人。

瓦屋后便是大田,和一条僻静小路,有一晚常飞听至戏班散摊,懒得回房,索性躺在屋顶看星星。就在他即将入梦之际,听到那榆树遮掩下的小径中,传来呼救声。

听到那再熟悉不过,桂花陈酿般的声音,常飞想都未想便翻身下房……

那晚,常飞用做木工活的墨斗线,勒死县城里的无赖,负上了两条人命,带着戏班花旦远走他乡。

五年后,花旦跟着另一个被桂花陈酿迷醉的人跑了,常飞在世间徘徊数载,带着满腔愤恨走到终南山下。

常飞回到旧屋,正触景生情,忽听师父在外呼唤,他四下寻找,方才发现这间屋根本没有门窗,谁知心念一动,墙上立即多出来一个圆孔。

常飞拿眼睛贴近圆孔,发现外面是着云亭,师父盘坐于侧。

两千三百八十五公里,六千二百八十五个台阶……我到底在哪?

“你可不就站在自己的玄关窍中。”

《有》

  “我们要做的,并非比别人快,而是让别人慢下来!”七月八说完,便抓起一把黄豆抛了过去,拳王躲避不及,脸上被打得“噼啪”直响!隐隐作痛。

“多少?”

“看不清!”

七月八又丢了几次,拳王脸上渐渐现出许多红点,可见那黄豆打过来的力道。

两个人就相隔几米远,面对面坐在菜铺子旁的土地上,一个朝另一个脸上不停扔黄豆,周围买菜的,只当这两人闹着玩,也不加理会。

    “豆子没了,饿不饿?去吃饭吧?”七月八摸到袋中已空,嘴一咧笑着直起身,拍拍屁股上的土,趿着拖鞋朝街对面饭馆走去。

“现在我丢的是豆子,下个月就是石头,你知道么?”七月八快走进馆子时,猛然回头冲拳王耳语。

“我这门打人法子,学成之后不折寿;像那种一味求快的,打的人越多寿命越短……”七月八吹着热气腾腾的烩面道。

“报应?”

“非也!你琢磨琢磨,别人慢了你快了,是不是说明你的时间过得比别人也快?时间过得快,别人没死你就先死了!明白不?”

拳王吃一大口面,朝外面呼一大口热气,他已经记不清几天没吃饭了,七月八的话他听不大懂,但仍不忘捣蒜般点头……

每当拳王忆到此处,都会细细琢磨,这次也不例外,他见武人挥拳过来,懒洋洋地把右手抬起。

这次挑战的武人身材壮硕,拳王喜欢在格斗中观察对方,倒不是为了想窥出什么弱点,那根本没有必要,他只想看看对面站着的人,想象他们的人生,从一个婴儿呱呱坠地,经历了喜怒哀乐,有着自己的梦想、家人……直到站在这拳台上,站在自己面前。

拳王很困惑,一个人花费这么多时间,难道就是为了远远跑到这里,然后死在自己拳下?

他发现,这次的对手不仅健壮,还有着一副漂亮脸蛋,至少大理石般的挺拔鼻梁无可挑剔,想到这,拳王把抬起的手下移了一横掌的距离。

这时他又发现,那家伙下巴也无可挑剔,于是又下移了一横掌,五指握拳,唯独中指指节凸起,正对着对方喉结处,然后闭上双眼,继续回味师父那天的话。

拳王向来觉得,真正嗜血的是来观看比赛的那些人,他们比起最残暴的拳手,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几个杂工把英俊武人的尸体抬走时,他更加坚定了这一看法。

另一头山羊,只怕早被大卸八块了,有世安心下琢磨。

昨日中午有世安路过集市,见肉铺门前捆好了两头羊,刀早就磨好,只是几次屠户刚把羊撂倒,便不凑巧地来了主顾;屠户只好把羊重新系好,咧着嘴跑去割肉。

有世安看了会于心不忍,摸摸口袋硬着头皮准备把羊买下。

他口袋里装着叮当作响的,是上个月洗碗挣的工钱,一头羊买下便所剩无几。那钱到手还未捂热,本打算来集市买些米面回去。

屠户盯着有世安打量了一会,这样的顾客他还头次见到。集市里要整羊的不少,买鱼去放生也有;但说是买一头羊去放生的,闻所未闻!

这种困惑一直到他的颧骨被人狠狠打碎时,才恍然大悟,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有世安压根未想因果报应,只是很单纯地冒出一个念头,然后把那个念头付诸行动,仅此而已;他自小有什么吃什么,不刻意荤素。甚至当他没寻到合适的放生处,牵着羊在城边转圈时,还顺道吃了碗羊肉泡馍。

    可当第二天早起,看着屋内一片狼藉,地上满是羊粪球时,有世安体会到了因果报应。

有世安点上一支烟靠在床头,透过烟雾望着缩在墙角,同样也望着他发呆的那只羊,脑中突然生出个执念,难道是自己选错了,或许昨天应该买另一只?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为时已晚,那只羊恐怕早被大卸八块,说不定昨晚就进了不知谁家的锅子……想起羊肉汤,有世安才想起大上午了,自己还未吃早餐。

就在他准备起身洗漱时,却见墙角那只羊,竟如人一般两腿直立,缓缓走了过来。

“不要害怕!我是常飞,一个修行人!”羊说。

“你说你是修什么的?”

“修飞船的,你帮我度了一劫,我教你修飞船。今天几号?”

“七月八。”

“你确定?”

“每月七月七我拿工钱,就是昨日我买下了你,不会记错。”

“好,从今天起,你就是七月八,我常飞的徒弟!”

《我》

我的名字不重要,你只要知道,我是拳王。

我幼年历经波折,因个小力薄,从记事起就被人欺负。这种阴影直到现在都有,尽管多年过去,但从未改变。

我胆子很小,小到每次见到比我强壮的人,便混身如同针扎;唯一能让我舒服点的办法,便是把他们打到在地。

有回我的手肿得老高,几天过去都没消退,直到医生从我无名指根,取出一颗人类的门牙。

我向来记不清对手的脸,只是有些模糊回忆。

应该是上个周末的事,格斗并不激烈,那家伙以前好像是个屠夫,又好像是个买卖人,管他呢,我甚至忘了怎么把他击倒的。

牙的主人应该是他……你见过被拳头打碎的人吗?那场面的确令人作呕。

我把那颗牙包好并物归原主,很幸运那家伙并没有在那次格斗中死去,只是碎了些骨头,左眼瞎了。我们甚至坐在一起喝了几杯酒,从他身上我不再感觉到恐惧,不管离得多近,都没有针刺的感觉了。

我和他成了朋友,两周后还参加了他的葬礼,以朋友的身份。那场面真教人伤感!因为我实在没有什么朋友,从那以后,我便不再比赛。

我承诺在这个世界上,不再对人动粗。

我当过拳王,却没存下什么积蓄,奖金全叫我挥霍掉了。

我也没有家人,以前有过,我妈早在我记事前就过世了,我老子又替我找了个后妈,十四岁那年我大病一场,我老子拿钱出来治好了我的病,然后把我暴打一顿,说我败了他的家业。

后来为了活命我跑了,再也没回去过。

人活着总得吃饭,我除了打人,其它什么都不会。我又不想去拳馆当教练,教人打人和亲自打人是一个理,算了!

我干不了体力活,我可以在一秒内打倒几个码头扛麻袋的,但我自己扛起麻袋却走不动一步,打人是个技术活。

那阵子我情绪低落,成天借酒浇愁,说练拳不能喝酒的全是瞎扯,练拳靠的是包在骨头外的那根筋,没那根筋你一辈子清规戒律也练不出来,有那根筋天天喝酒照样把人打趴下。

既然决定改行,就得像模像样,我每天把自己锁在屋子里,那间七八平米的小屋,里面除了一张弹簧床什么都没有。

我喝着啤酒躺在床上看报纸上的小广告,你猜怎么着?我找到了我现在干的行当,对身体素质有要求的技术活!

我按照小广告上的地址,去另一座城市参加了一次面试,很顺利就通过了,签署保密协议后,进行了为期半年的严格训练。

那些训练说来好笑,把所有受训者装进大闷罐子里不停摇晃,一上去就晃十二个小时,每天都是如此。

那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以前为了不被对手打晕在擂台上,我每天都翻上千个团身前滚翻。

我在闷罐子里晃着睡大觉,其他受训者却受不了,他们吐得到处都是,被一个个抬了出去,最后只剩下我。

我顺理成章同疯狂科学家签了卖身契,接着搭乘飞船,前往一个名字特别拗口的星系,那个星系远到了用语言都无法命名,于是科学家找了一堆符号来代替。

据说在那里,科学家发现了新玩意,具体是什么我不懂,好像是继什么暗物质后最大的发现,叫大光明物质。

我对那些稀奇古怪的词向来记不住,可这个词稀奇古怪到我想忘都忘不掉!

在符号星座,科学家把我提取出来,这话着实混账,然后通过发射器把我送到另一艘飞船上去,那帮疯子科学家管身体叫飞船。

于是我来到这个只有刀枪棍棒的世界,靠拳头很快吃上了饭,甚至混得还不错,至少比地球上强,没有太苛刻的条条框框约束。

很明显我来对了地方,我在已记不清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多久,大概有几千年吧!若是加上在地球的年龄,我活了整整几千零三十岁!

那帮科学混蛋似乎把我忘得一干二净,这不怨别人,谁叫我签了那个鬼合同,里面有一条白纸黑字写明,甲方拥有对乙方飞船的完全开发权,这一条就把我限制死了。

当时我不知道,那帮变态科学家口中的飞船,指的就是人的身体。可惜我发誓在我那个世界不打人,否则定把那帮科学家的飞船好好修理一番!

想想算了,反正在这个世界活得挺自在。重要的是,我在这个世界不必遵守在地球上的承诺,我可以痛痛快快地打人!

在这个世界,我先后有过十来个老婆,有过家人,多的时候人丁兴旺。但她们先后离我而去,这同我的魅力无关,她们离开我的原因,是因为她们无法活得跟我一样久。

这是最让我对那些科学混蛋恼火之处!

打我学会自己维修飞船后,很多人慕名而来,跪着哭着要我教他们这项技术。

我开始收徒弟,刚开始在城市中,可那些混账国家为了争夺我的,打得头破血流死了很多人,接着那些国家又开始污蔑我,说我是魔鬼!

我对此毫不介意,因为在我的老家的拳台上,这可不算骂人的话!

后来没办法,我只好搬到山上,刚开始那山没名字,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终南山。

我尽量搬到没有人烟的地方去住,可那些想学技术的家伙,挖空心思也能找到我。

没办法我又开始收徒弟,后来我不仅会维修飞船,甚至琢磨出改变飞船形状的学问。

再后来,那帮科学家好像又从一堆旧文件中,发现了还有我这么一档子事,于是千方百计把我弄了回去。

临回去前,我花了些工夫,把飞船说明书和维修方法整理成文字,那可险些要了我的老命。

谢天谢地在我诸多徒弟中,有很多识字的,他们把那些东西用拗口的语言记录成册,到最后他们把记录好的东西再念给我听,竟然把我搞得一头雾水,都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

要让我再口述一遍,倒不如杀了我。人有时候必须得过且过,这道理我在擂台上便晓得。我洗了个澡点了几炷香,赶在晚饭前回到了我原先的世界。

在我开溜前,收了很多徒弟,其中有个关门弟子,不仅学会了修飞船,甚至还学会了改变飞船形状。

那年在着云亭,他刚走进飞船驾驶舱内的情形,真是好笑。

他名叫常飞。

注:

二零一八年,科学家发现了大光明物质,经过一系列模拟实验,科研小组发现脑电波对大光明物质传输的稳定性,有非常大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人类灵魂便是由大光明物质组成,可经由特殊设备,完成星际旅行。

最新试验表明,大光明物质本身便具备建造传输设备的能力!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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