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方面计划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这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目前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现象较为突出,加上住房租赁市场也存在着许多不规范行为,如果单从租房端行权,缺乏统筹考虑,那么可能旧的问题还没解决,新的矛盾就会出现。
首先,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到底哪些可以纳入到租房者的权利范围之内,哪些不能纳入相关范围,就需要认真研究。其次,在确定租房者权利范围的基础上,基本公共服务差异带来的权利差异又如何解决、资源如何配置,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在房价不能大涨,租金也不能大涨的前提条件下,解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公平性、均等性问题,才是“租购”能否“同权”的关键。
解决住房问题从根本上还是要依靠市场化,购房要市场化,租房也要市场化。租房到底应当在什么范围内享受多大的权利,通过立法的方式加以明确,是完全必要的。前提是,权利的认定十分关键,搞不好,就会按下葫芦浮起瓢,在这方面,教训是非常深刻的。给“租购同权”立法,必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