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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出台2018年农牧业产业扶持政策,扶持力度空前!

2022-07-24 01: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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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吉县2018年农牧业产业扶贫政策》的通知

西党办发〔2018〕14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区、市驻县各单位:

现将《西吉县2018年农牧业产业扶贫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西吉县2018年农牧业产业扶贫政策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自治区“1+4”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政策,着力推进“一特三高”现代农业发展,按照“因地制宜、产业精准,聚力到户、受益精准,科学设计、项目精准,示范带动、扶持精准”的基本原则,实施“有土”扶贫方略,围绕马铃薯、草畜、杂粮、蔬菜四大主导产业,推进“四个一”产业扶贫示范带动工程,整合涉农资金,完善政策机制,优化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确保2020年现行标准下全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农业工作会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固原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固原市脱贫攻坚暨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关于产业扶贫和农业农村发展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政府“4166”工作思路,大力实施战略,全面深化落实“43210”脱贫攻坚模式,将贫困地区作为实施战略支持重点,把发展产业和增加贫困户收入作为首要任务,做优主导产业强基础,壮大新兴产业拓渠道,培育新型主体树龙头,抓利益联结机制促带动,抓集体经济建设增后劲,全力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支农资金由财政直接补贴向财政与金融信贷相结合,撬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形成农业多元投入机制。

——聚力到户,受益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户精准施策、精准扶持、精准发力。调动贫困人口积极性,凝聚合力,加快推动特色产业发展,避免扶农不扶贫、产业不带贫的情况,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因地制宜,产业精准。综合考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等因素,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宜农则农、宜牧则牧,选准脱贫致富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提高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科学设计,项目精准。整合资金、技术等要素资源,着力关键环节,注重贫困户的参与度,兼顾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科学设计项目。找准项目实施与贫困户收益的结合点,构建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

——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以贫困户产业发展为主,兼顾县域经济发展。大力实施“四个一”示范带动工程,积极培育扶贫示范村、龙头企业、产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通过能人带动、龙头拉动、规模引领,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增收致富。涉及企业、基地、合作社等补贴类项目,贫困户参与率必须达到60%以上。

——分类施策,区别支持。对不同经营主体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涉农企业主要以贷款担保、贴息和引导基金支持为主,对引领产业发展作用突出的适当给予补贴;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以风险补偿、贴息、实物租赁支持为主,兼顾直接补贴;普通农户主要以直接补贴支持为主,兼顾贴息。

——绩效考评,扶优扶先。坚持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根据全县农业特色产业实际和资金投入方向,科学合理地确定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产业考核办法和绩效评价标准,建立健全竞争性激励机制和资金分配机制。             

二、扶持范围

2018年农牧业产业扶贫政策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同时,对促进产业发展、对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有一定带动作用的种养大户、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给予扶持。资金来源为整合涉农资金。

三、扶持重点和环节

围绕马铃薯、草畜、蔬菜、杂粮、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抓住产业扶贫关键环节,依托农牧业的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加大对“四大产业”扶持和种养农户的补贴力度。同时,对促进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基地建设、农民培训、农村改革、农产品加工、市场销售、品牌推介等环节进行扶持,着力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优质粮食产业

1.种植业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马铃薯、玉米、杂粮、油料等作物,每亩补贴100元,每户补贴不超过20亩。

2.冬小麦免费供种及繁育基地补贴

在以冬小麦种植为主的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形式,按照每亩补贴80元种子的标准,为农户免费提供冬小麦种子,种植10万亩。对2017-2018年度的冬小麦良种繁育基地进行补贴,每亩补贴100元,补贴1万亩。

3.新技术推广

推广马铃薯套种玉米、马铃薯套种杂粮等复种技术1万亩,每亩补贴100元。

(二)马铃薯产业

按照马铃薯“种薯繁育、鲜薯外销、淀粉生产、主食开发”四薯并进的路子,进一步提升脱毒种薯生产、优质商品薯种植、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扩量提质。

1.原种繁育基地

推广马铃薯脱毒种薯“农户自繁自用,企业繁育供种”模式,建设原种繁育基地1万亩。采购原原种4500万粒(招标采购3000万粒,企业自行采购1500万粒),其中:向种植马铃薯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免费发放原原种500粒,自繁自用,每粒补贴0.40元,共发放1500万粒;由种薯企业或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流转土地集中连片建设种薯生产基地,企业自行采购1500万粒,按照1:1标准配发,每粒补贴0.40元。

2.一级种繁育

支持贫困户繁育一级种,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免费供应原种100公斤,每户不超过10亩,每公斤补贴2.20元。

3.一级种薯推广

选择马铃薯种植面积较大、种植基础较好的贫困村推广一级种薯25万亩。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免费供应一级种薯100公斤,每公斤补贴2.00元,每户补贴不超过10亩。

4.主食化专用品种及早熟品种推广

支持企业、合作社集中连片种植夏波蒂、大西洋、费乌瑞它、布尔班克4个马铃薯主食化专用品种共5000亩,每亩补贴300元。

5.马铃薯主食产品开发

选择有一定马铃薯主食研发和加工能力的企业进行扶持,支持企业开展新品种研发,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销会,对企业生产的马铃薯发酵类产品、面条类产品、薯泥类产品、复配粉类产品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根据企业主食产品产量及各类产品中马铃薯全粉的占比确定不同的补贴档次,计划扶持资金200万元。

6.马铃薯技术集成示范园建设

建设马铃薯新品种、新技术100亩以上集成示范园1个。

7.马铃薯、玉米水肥一体化及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灌溉利用试验示范基地

加大高新技术推广力度,建设1个1000亩以上的旱作节水马铃薯、玉米水肥一体化、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灌溉利用试验示范基地;研究淀粉加工废水灌溉后土壤养分和地下水质变化情况。

8.马铃薯新技术示范推广

新建马铃薯原原种气雾法生产线1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在全县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开展晚疫病防治,防治面积2万亩,每亩药剂补贴40元。支持企业、合作社建设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生物菌肥绿色生产示范园2个,每亩补贴100元。

9.马铃薯贮藏窖

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马铃薯贮藏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10吨、20吨、60吨标准化种薯贮藏窖,每座分别补贴0.6万元、1万元、2万元,每户补贴1座;对种植大户和经营主体新建60吨标准化种薯贮藏窖,每座补贴2万元,每个经营主体补贴不超过2座。

10.马铃薯加工补贴

对年加工马铃薯鲜薯5万吨以上的企业进行补贴,每加工1万吨补贴2万元。

11.马铃薯工程技术中心

在吉强镇万崖村建设马铃薯技术研发中心和马铃薯种薯快繁中心,开展马铃薯高新技术试验研究、新品种选育、脱毒种薯繁育、种薯质量监控、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和成果展示,加快产学研深度融合。

12.马铃薯交易市场

在马铃薯主产区新建集信息发布、检验检测、仓贮物流、电子商务等功能齐全的马铃薯交易市场1个,交易市场建设大型云数据网络交易管理平台,补贴资金300万元。

(三)草畜产业

坚持走“家家种草、户户养畜,小群体、大规模”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并重的路子,促进草畜产业扩量增效,打造全区养殖大县和草畜产品生产加工强县。

1.养殖业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基础母牛(驴),每头补贴2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基础母羊、生猪,每只(头)补贴4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养鸡100只以上,每只补贴20元。遵循群众意愿,根据养殖习惯和市场需求,由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选择养殖种类,单户养殖业累计补贴不超过1万元。对2017年已享受养殖补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补贴享受不足1万元的,2018年继续给予政策补贴,每户补贴累计不超过1万元;对2017年享受养殖补贴达到1万元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不再享受养殖补贴。

2.优质牧草引种试验示范及基地建设

按照市委实施“一棵草”的要求,分别在葫芦河川道区、西南部黄土丘陵沟壑区、东北部土石山区建设优质牧草品种引进试验园3个,每个试验园建设试验区50亩,并建有一定规模的品种展示区,每个补贴资金20万。建设6个由合作社牵头,农户参与的1000亩以上的青贮玉米示范基地,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贴100元。积极引进新、特、优草种,对开展景观牧草试验种植的企业(合作社),每亩补贴200元,共补贴600亩;对开展饲草新品种试验的企业(合作社),每亩补贴150元,共补贴300亩。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紫花苜蓿,每亩补贴200元,单户补贴不超过5亩。

3.全株玉米青贮

实施国家“粮改饲”试点项目,大力推广饲草调制技术,支持养殖户、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家庭农场)、饲草配送中心等经营主体开展全株玉米青贮,对加工调制全株青贮玉米20吨以上的,每吨补贴60元,单个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30立方米以上的青贮池,验收合格的,每座补贴2000元。对2018年以前已享受过青贮池补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再享受青贮池补贴。

4.饲草料配送中心

扶持新建拥有1000亩以上优质饲草基地、年加工调制饲草料1万吨以上的饲草配送中心3个,每个补贴30万元。

5.肉牛冷配改良点建设

新建黄牛冷配改良点20个,每个补贴2万元。

6.“见犊(驹)补母”项目

引导农户、养殖场(合作社)养殖基础母畜,对饲养基础母牛(驴)的农户及养殖场(合作社),每繁殖成活1头犊牛(驴),每头繁殖母畜补贴500元,做到肉牛、肉驴“见犊(驹)补母”政策全覆盖。

7.养殖示范村建设

按照一村一品的要求,新培育30个养殖示范村,每村发展养殖示范户50户以上。建设标准:肉牛养殖示范村户均饲养肉牛5头以上(其中基础母牛3头及以上),有30立方米以上青贮池一座,每户一次性补贴资金5000元,青贮池补贴不再享受;肉驴养殖示范村每户饲养肉驴5头及以上(其中基础母驴3头及以上),每户一次性补贴资金5000元;肉羊养殖示范村每户饲养肉羊30只及以上(其中基础母羊20只及以上),每户补贴资金2000元;生猪养殖示范村每户饲养生猪10头及以上,每户一次性补贴资金2000元。

8.新培育规模化养殖场

在全县新培育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合作社50家。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达到“五化”标准建设;饲养肉牛(驴)100头,或肉羊500只,或生猪300头,或家禽10000只以上;建设标准化圈舍1000平方米以上,每家补贴15—20万元。标准化规模养殖合作社建设标准:饲养牛(驴)50头,或肉羊200只,或生猪100头,或家禽5000只以上;建设标准化圈舍500平方米以上;每家补贴5—10万元。

9.畜禽污粪处理示范技术推广

为推进畜禽粪便污染治理工作,建设2-5个畜禽污粪处理技术推广示范村,每村发展示范户20户以上,每户物化补贴1000元。

10.扶持有机肥加工企业

为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发展循环农业,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扶持建设有机肥加工企业2家,对全县养殖示范村、养殖重点村及规模养殖场的污粪进行回收加工处理,年生产有机肥1万吨以上,每个补贴160万元。

11.培育畜产品加工企业

采取本土培育和招商相结合的办法,从畜产品加工端、市场端发力,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培育科技创新能力强、产品开发效益高、市场开拓有优势的产业龙头企业2家,每个补贴200万元。

12.定点屠宰

建设2个年屠宰量过万头的屠宰场,每个给予基础设施补贴100万元。屠宰场为农户免费屠宰,屠宰每头牛补贴200元,每只羊补贴20元,补贴资金以实际屠宰量兑付。

13.宁夏西吉玉桥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建设

建设宁夏西吉玉桥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监督检查站,加强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输入性动物疫情,保障草畜产业健康发展,建设资金200万元。

14.牛羊交易市场提质改造

为延伸草畜产业发展链条,扩大牛羊交易,规范建设单民牛羊交易市场,建设大型云数据网络交易管理平台,建设资金180万元。

(四)蔬菜产业

按照“突出主导、多元互补、订单种植、错季销售”的模式,推进蔬菜产业种植规模化、品种多元化、经营集约化、生产标准化、分工专业化、管理信息化,促进蔬菜产业优化升级。

1.蔬菜示范园区

种植露地蔬菜集中连片500亩以上、设施种植100亩以上,配套使用高效节水灌溉设施设备,验收合格后每亩补贴1000元,补贴1万亩。

2.农户种植蔬菜

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蔬菜1亩以上,每亩补贴500元;配套节水灌溉设施的,每亩补贴1000元,每户补贴不超过5亩,共补贴2万亩。

3.发展高新技术
     示范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每亩补贴1000元;对新建露地精准水肥一体化技术200亩以上的示范点,每个一次性补贴30万元;对推广设施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点的
(每个示范点拥有5个标准棚及以上),每个一次性补贴5万元。建设50亩以上蔬菜优新技术试验示范展示园区,规模达到50亩-100亩,补贴10万元;100亩以上补贴20万元。

4.设施农业

扶持贫困村建设蔬菜生产设施,新建全钢架日光温室(含新型保温材料温室),每亩一次性补贴1万元;新建单棚净生产面积1.2亩以上的全钢架大拱棚(跨度10米以上,高度3.5米以上),每亩一次性补贴5000元;新建拱棚每亩一次性补贴2000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兑付补贴资金。

5.冷链贮藏

新建500-1000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套齐全的钢结构标准化蔬菜冷藏库,每平方米一次性补贴500元;砖混结构每平方米一次性补贴300元。新建1000平方米及以上、设施设备配套齐全的钢结构标准化蔬菜冷藏库每平方米一次性补贴800元;砖混结构的每平方米一次性补贴600元。

(五)特色种养业

1.杂粮(油料)产业

建设2000亩以上的高产高效杂粮(油料)示范基地2个,5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30个,每亩补贴200元。对年加工500吨以上的杂粮(油料)规模化加工企业,每加工1吨原料,每吨补贴200元,共补贴1.5万吨。建设1个100亩以上杂粮优新技术试验示范展示园区,补贴10万元。

2.中药材、万寿菊种植
 建档立卡贫困户新种中药材、万寿菊每亩补贴500元,补贴面积2万亩;对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种植中药材、万寿菊,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300元,补贴面积2万亩
(林间带药、2017年已兑现的多年生中药材不予补贴)。扶持培育2个年加工500吨以上原料的中药材加工企业,每个补贴30万元。

3.蜜蜂养殖补贴

对全县蜜蜂养殖户,养殖中蜂10箱(窝)以上的,每箱(窝)补贴400元;养殖西蜂30箱以上的,每箱补贴200元。

(六)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

全面落实国家“藏粮于地”战略,深入推进我县耕地质量保护和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建立健全全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信息发布制度,更新完善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标体系,配合区、市完善三级耕地质量数据平台。在全县范围内科学布设具有长期性、代表性、稳定性及可持续原则的耕地质量调查点125个,各点化验分析内容20项,共补贴30万元。   

(七)覆膜及残膜回收补贴

以贫困户为重点,大力推广覆膜种植技术,增强抗旱能力,提高农作物单产水平。

1.覆膜种植

发展覆膜保墒旱作农业55万亩(其中2017年秋季覆膜15万亩,2018年春季覆膜40万亩),每亩补贴70元,农户自筹3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每覆膜1亩,追加补贴100元,每户补贴不超过10亩。2017年秋季采购农膜在2018年产业扶贫整合资金中兑付。

2.残膜回收利用

按照“谁供膜,谁回收”的原则,开展残膜回收54万亩,回收残膜5400吨,约加工再生塑料颗粒1350吨,每吨颗粒补贴2800元。全县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5%以上,加工率达到95%,基本解决农业白色污染问题。

(八)有机肥补贴

以马铃薯、蔬菜、杂粮(油料)示范基地(园区)为主,大力示范推广有机肥使用,建设有机肥施用示范基地1万亩,由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并按照每亩100元有机肥的标准,进行免费发放。

(九)农机化应用

提高全县农机装备水平和机械化作业水平,以农业机械化引领农业现代化。  

1.机械化作业公司

新建设5个集农机维修、服务、教育培训等功能齐全的标准化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机具库棚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达到建设标准的每个补贴资金25万元。

2.农机深松作业

在全县19个乡镇示范推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2万亩,每亩补贴40元。

(十)农产品“品牌”建设

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积极注册商标和名牌产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宁夏名牌产品的经营主体除自治区奖励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金奖励;对认证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资金奖励。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对34家农资店、36个农产品种植基地和合作社实施农业投入品在线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共补贴资金70万元。

(十一)加大农产品品牌推介

加大农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举办全县农产品品牌推介会、展示展销会等,共安排资金200万元;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在全国一、二、三线城市建立西吉农产品直销店,对年销售额达2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西吉农产品在全国知名农产品批发市场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补贴5家企业。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在全国一、二、三线城市大型连锁超市设立西吉特色农产品专柜(专销区),对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的奖励。支持电商平台建设,对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西吉农产品电商平台每个给予销售额2%的奖励。

(十二)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股份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三变”改革,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增值。

1.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建设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示范点7个,每个给予启动资金20万元。

2.培育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建设农村经济合作组织101个,每个补贴3万元。其中:2018贫销号村建设43个、非贫困村建设58个。

3.加快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

对开展农资供应、测土配肥统防统治、冷配改良、疫病防治、农机作业、信息服务、金融保险、技术培训、电子商务等社会化服务,种植业服务面积5000亩以上,畜牧业服务1000个牛单位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每个补贴30万元,共补贴10个。

4.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通过建立各种形式的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中介服务、土地流转盘活闲置土地、土地增减挂钩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加大村级财政转移支付等多渠道增加集体收入。建设发展村集体经济示范村5个,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投改股)改革示范点5个,以投转股的方式为每村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启动资金20万元。整合资金以投改股方式注入村集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不再重复安排补贴资金。

(十三)物联网技术应用

在设施农业基地新建配套推广水肥精准管理、环境自动调控、病虫害智能监测预警等物联网技术,设施农业基地面积达到100亩以上,每个一次性补贴20万元,共建设4个。

(十四)农民田间学校

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创办农民田间学校,开展农民培训和技术服务,对达到建设标准的每个补贴资金20万元,共新建农民田间学校10所。 

(十五)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

为了提高涉农企业、合作社规模化经营水平及市场竞争力,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为扶持对象,对新建养殖圈舍、青贮池、加工厂房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经营主体给予补助,共补助11家,每家补助50万元。

四、扶持方式

(一)直接补贴

对扶持重点和环节所涉及的15个方面,均采取直接补贴的方式予以扶持。

(二)农业保险

为确保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健康发展,增加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鼓励和引导各种经营主体积极购买马铃薯、特色蔬菜、草畜、杂粮等产业商业保险和农业机械综合保险,由政府补贴保险资金,引导全县从事种、养业的农户及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保。具体投保标准等参照扶贫保险有关政策。

(三)贷款贴息

对于从事优质粮食、马铃薯、草畜、特色蔬菜、杂粮等特色优势产业及农产品深加工的涉农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进行贴息扶持。具体贴息标准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宁政发〔2016〕27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和〈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文件执行。

五、项目申报、验收程序

(一)农业财政补贴类

1.到户类项目

实施主体:各乡镇

申报程序:由农户申请,村初验,乡镇复验、汇总、申报,县级抽验。

组织验收:所有到户类项目实行县、乡两级验收。乡级验收。在农户申请、村自验的基础上,由乡镇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在项目实施范围内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驻村第一书记、村支书、村主任、村监会主任在项目补贴到户花名册上签字确认加盖乡、村公章后,报县扶贫办对补贴资格进行审查。县级验收。由农牧局牵头,会同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抽验结果由农牧局在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县级验收结束后,由各乡镇将补贴到户花名册报各金融机构进行户名和卡号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农牧局通过“一卡通”形式进行拨付。全县种植业乡级验收于2018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养殖业乡级验收于2018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对未按期完成验收的乡镇,将不再进行县级验收,并由县委、政府进行通报,对相关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2.基地类项目

实施主体:农业技术推广(科研)单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

申报程序:由各类经营主体向农牧局各项目主管单位申报,农牧局各项目主管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申报项目进行考察、审核、论证、备案。备案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组织验收:由项目实施单位初验后,报农牧局进行审核,并组织县级验收。县级验收由农牧局牵头,会同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县级验收结果由农牧局在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农牧局将资金拨付经营主体账户。

(二)政府采购类

实施主体:农牧局各项目主管单位

申报程序:政府采购类项目,由农牧局各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西吉县2018年农牧业产业扶贫政策》确定的采购物资的品名、数量、型号、技术参数后,由农牧局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采购申请,县财政局统一招标后,由农牧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组织验收:政府采购物资到位后,由中标企业以书面形式向物资采购单位申请验收,采购单位初验合格后出具书面报告并以正式文件报农牧局申请县级验收。县级验收由农牧局牵头,会同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出具书面报告,由农牧局兑付资金;对验收不合格项目,由农牧局下发《整改通知》,各中标企业整改结束后,申请进行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农牧局兑付资金。

(三)担保贷款

担保范围:从事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从事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建设的示范基地。

实施主体: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 

申报程序:对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由乡镇初审、农牧局推荐、民生信用担保公司评估、金融机构调查审核后,发放贷款;对涉农企业,由农牧局推荐、民生信用担保公司评估、金融机构调查审核后,发放贷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农牧业产业扶贫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财政涉农支农资金,指导产业发展。农牧部门针对每个项目都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抽查验收、资金兑付等工作;各乡镇、农牧局、扶贫办要认真做好精准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做好到户补贴对象的资格审查;财政局要加大资金筹措和拨付力度,;金融局和保险公司要做好金融扶贫和农业保险政策制定及兑付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承担起农业产业脱贫富民项目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产业精准、扶持精准、措施精准,做好项目审核和初验等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夯实各乡镇和成员单位的责任,形成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乡党政“一把手”要对农牧业产业扶贫政策的落实负总责,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在深入一线解决问题,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围绕农牧业产业扶贫政策制定具体推动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县政务网站、电视台、、多层次发布、解读农业产业脱贫富民政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项目实施透明度。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财政、审计和群众监督,深入开展脱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集中整治查处脱贫领域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偏亲厚友涉农扶贫资金等行为,要坚决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2018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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