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装车间吊具、电葫芦管理规定 | 文件版本 | A/00 | |||
文件编号: HZ-05-2018 | 发布日期 | 2018.5.5 | 实施日期 | 2018.5.15 | |
一、 目的
建立和健全吊具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二、 范围
适用于焊装车间
术语和定义
无
四、职责
1、安环组、装备组是吊具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的负责部门,负责对吊具、电葫芦的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2 、装备组负责吊索具的台帐管理、制造、维修及保养技术工作。
3、 生产工段维修班负责吊具、电葫芦的更换、使用、维修及保养。
五、吊索具、电葫芦的使用
1、 吊具、电葫芦、各生产工段应有专人使用,建立使用人标识。
2、 吊具必须使用专用钢丝绳。
3、 作业前应对吊具、电葫芦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对存在故障的立即报修,维修人员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4、使用前,应确认起吊点否牢靠,提升前应确认连接点是否可靠,当发现有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吊具、电葫芦、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1.5-3吨),吊具、电葫芦、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
6、作业时不得损坏吊件、在吊件有锋口等情况下应在吊件与钢丝绳的接触点加保护衬垫。
7、吊具、电葫芦、轨道、钢丝绳等应定期检查。
8、 吊具轨道、钢丝绳有严重磨损、断丝、断股、或锈蚀等情况的应予报废。
9、吊具、电葫芦为专用,严禁起吊与工作无关物品。
六、 相关文件
无
七、 相关记录及保存期
序号 | 记录名称 | 记录编号 | 保存期 | 保存地点 |
八、 修改履历
序号 | 修订项目 | 修订内容 | 修订日期 |
编制:苏俊峰 审核:陈虹 签发:王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