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的安全设施在影响施工作业时可以先行拆除,在施工结束后恢复即可。
2、无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特殊情况,砸撬配电箱门锁。3、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以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未指定监护人或安全措施不到位;在易燃、易爆区内及周围动火未办理动火作业票,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4、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闸刀型电源开关带负荷拉闸。8、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过道路、通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9、在带电设备附近有可能造成触电的位置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
10、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经可靠接地,可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内。
11、不得将未从供气阀上卸下氧、乙炔气胶管及焊、割炬放入管道、容器或工具箱。
12、电焊二次线接在轨道上或用钢筋、型钢不得作为焊接引线。
13、氧、乙炔气软管接头处需用包箍和金属丝作固定。
14、施工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以对经审批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进行修改。
15、在垂直攀登或高处作业活动范围较大时,必须使用攀登自锁器或速差自控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