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3岁女童小云(化名)被对面邻居用改装的“枪”击中,致右眼失明。昨日,华商报记者获悉,两人一审获刑。
,2016年被告人张某与杨某(另案处理)商议,张某遂网购射钉器、碳钢钢管、红外线瞄准器等配件,在吴某的帮助下将射钉器改装成并试射成功。后陶某于2017年1月26日借用张某的,同时张某还赠送陶某十颗前端粘贴有钢珠的射钉弹。2017年1月27日上午10时许,张某至陶某家中取,陶某遂在家门前将内残留的一颗子弹随手向邻居家方向击发,子弹将3岁的小云右眼致伤,,小云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经陕西省西安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枪形物认定为枪支且以火药作为发射能源。
9月7日,:张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告人陶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犯过失致人重伤罪,,总刑期二年六个月,。陶某在判决生效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各项经济损失51140.38元。(来源:华商报)
家门口飞来横祸,商洛三岁女童遭“枪击”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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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陈丹
本期监制:孙黄荣